郑州市中原区2015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
《根据郑州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暂行办法》(郑政文〔2006〕171号)精神,为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2015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50名。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学科
1.招聘名额:50名,其中小学30名,幼儿园20名。
小学教师30名:语文11人、数学11人、英语2人、体育2人、音乐2人、美术2人;
幼儿园教师20名。
2.单科报名人数按照大于或等于本学科招聘名额5:1的比例确定;如低于此比例,经中原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能低于3: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学科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该专业的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范围
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学历及教师资格要求
应聘小学教师,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应聘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全国普通师范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并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3.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4.其他条件: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每年度考核合格、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本次招聘报考条件者,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者,需在报名期间提供有关证书、证明(市级以上)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5年5月28日,在大河报和郑州教育信息网、中原区人民政府网、中原教育信息网等公共媒体及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同时在中原区政府办公大楼一楼大厅、中原区教育体育局门前张贴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6月7日—6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在中原区教育体育局门前(中原区桐柏路176号,杜康大酒店北侧)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者本人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及报名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交纳考务费60元。
2015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持身份证、学生证(或学校证明)报名,8月10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届时不交者,视为不符合应聘条件,取消应聘资格。
(三)发放准考证
6月17日—1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在中原区教育体育局门前(中原区桐柏路176号,杜康大酒店北侧)发放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时间:6月19日,具体时间、考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
(1)本学科相关专业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
(2)教师基本功(毛笔字、钢笔字、简笔画)。
3.公示笔试成绩
按学科类别从高分到低分在原报名处(中原区桐柏路176号,杜康大酒店北侧)公示笔试成绩,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五)试讲答辩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答辩人员;如低于此比例,经中原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1:2比例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该专业的招聘计划。
2.试讲、答辩形式和内容
(1)试讲答辩形式
按本人所报学科抽取试讲课题、答辩问题,在限定时间内备考、试讲和答辩。
(2)试讲、答辩内容及范围
试讲学科范围
小学:现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
幼儿园:从幼儿园五大领域(健康、语言、科学、社会、艺术)选取有关教学内容。
答辩问题范围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方面有关问题。
3.试讲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公示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答辩成绩×70%。
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原报名处(中原区桐柏路176号,杜康大酒店北侧)门前公示综合成绩,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六)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学科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中若出现不合格者,所缺名额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依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论确定拟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师德、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由毕业院校或现居住社区居委会出具考察证明。因考生本人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论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报名处(中原区桐柏路176号,杜康大酒店北侧)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各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作要求
(一)招教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及相关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配合,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违背组织原则、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取消相关应聘者的应聘资格。
(二)所有考生在招聘考试过程中,要认真遵守招聘工作各项纪律,对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五、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参加招聘,在招聘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早上6∶00—晚上10∶00)。所有通过体检、确定聘用的考生应在通知下发5日内到中原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报到,对逾期不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试讲答辩、体检、聘用等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三)聘用人员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学校岗位空缺情况进行调配。不服从分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中原区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原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八) 政策咨询电话:0371—67692991
0371—67634022
附件:《中原区2015年招聘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表》
中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