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第一号)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登封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15年计划招聘教师66名(含市委党校6名)。为确保招聘教师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2015年教师招聘工作,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5年我市计划招聘教师66名,其中高中教师21名、农村中小学38名、特殊教育教师1名、市委党校教师6名(具体岗位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素能测评、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上岗七个环节,招聘工作由登封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教体局、市委党校组织实施,招聘监督小组实施全程监督。
四、报名条件和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报考岗位所需条件
1、应聘高中教师岗位的人员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相同,并具有与毕业证书上专业相同或相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2、应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为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相同,并具有与毕业证书上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3、应聘特殊教育教师岗位为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相同,并具有与毕业证书上专业相同或相近的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
4、应聘市委党校教师岗位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相同,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
(五)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六)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如果到时没有取得,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八)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岗位,考生报名时填写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本人签字确认,不允许更改。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 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十)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律取消考生考试招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14日至7月20日。
报名地点:登封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市区中岳大街粮食局门口西)。
咨询电话:0371——62882903(教体局)
0371——62872146(市委党校)
0371——62818829(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
0371——62831802(人社局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科)
六、考生提供材料
(一)毕业证、学位证等学历学位材料。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院〈处〉”的公章)和院系推荐意见(《毕业生推荐表(函)》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留学回国人员另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二)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