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陵一中、陈寿中学公开考核招聘
硕士研究生的公告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学校选人用人机制,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公开考核招聘城区中学教师10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学校、学科分布
本次共招聘10名城区中学教师(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名额及学科分布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嘉陵区公开考核招聘城区中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它要求的人员。
(二)相关要求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到院、校及以上处分。
2.奉献精神强,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3.具备教师应有的专业知识能力、学生管理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4.身体健康,应聘人员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规定要求。
5.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报考者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四、招聘方式
公开考核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报考者填写《嘉陵区公开考核招聘城区中学教师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并由本人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毕业证书(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证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由所在院校出具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证明,出具的证明务必注明报考者所学专业、学历层次、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证明信息不全不齐者不予认可);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个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2寸彩色照片3张(2张张贴在考试报名表上,1张用于制作准考证);
5.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报考者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并必须在报名处留存有效联系方式(留存手机号码的要注明本地手机或外地手机);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区教育局共同进行资格初审,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才能报名。报考者报名时应慎重填写报名信息表,一经报定,不得更改。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8日至4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
(二)考核
考核以面试的方式进行,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1.领取《考核通知书》时间:经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于2015年5月8日上午9:00-11:00在嘉陵区教育局政治处领取《考核通知书》。
2.考核时间:2015年5月9日。
3.考核地点:见《考核通知书》。
4.考核成绩公示:考核成绩及排名由嘉陵区教育局在考核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嘉陵教育网上公布。
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若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中考核成绩无人达到60分以上的,则取消该岗位。
5.考核教材使用范围
报考嘉陵一中的岗位:高中二年级教材内容。
报考陈寿中学的岗位:初中二年级教材内容。
(三)体检
分岗位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并列,则通过加试确定。加试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共同组织。
1.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于2015年5月19日18:30前在嘉陵教育网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不予递补。
体检(含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