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2015年4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5号)、《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35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5]140号)规定,营山县中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5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营山县中小学校2015年4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5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5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营山县域内在编教师不属于本次公招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毕业证须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指有学位证要求的)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两栏分别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县外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报考者,须具有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具有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尚未过影响期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及尚在国、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教师岗位的。
二、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学校、岗位和人数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和附件3《营山县公招中小学校及岗位(人数)一览表》。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南充人事考试网(www.ncpta.gov.cn ),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8日9:00至4月10日18 : 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 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全省中小学教师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营山县教育局在《专业知识》笔试前资格审查或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结果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学校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营山县教育局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1日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后一天报名的在报名结束前)及时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本次公招不收取考试费。
(二)开考比例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 : 1(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因人才紧缺难以达到开考比例的特殊岗位,经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放宽至2: 1)。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营山县教育局调整岗位招聘名额,调整的名额可用于招聘其他岗位教师。调整招聘名额情况,由营山县教育局于2015年4月13日在营山县人事人才网(网址:http://www.ysrsrc.com/,下同)上向社会公布。
(四)打印报考信息表
上传相片合格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南充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5年4月21日至4月25日24 : 00前登录南充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证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教育公共基础》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参考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科目及顺序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考试成绩计分办法:
1. 设《教育公共基础》笔试、《专业知识》笔试两科考试的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5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
设《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两科考试的招聘岗位,其报考者均需参加两科笔试。
2. 设《教育公共基础》笔试、面试两科考试的计算办法: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每科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笔试任一科若出现缺考或任一科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一)笔试
1.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1) 笔试范围。《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范围详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不指定教材。
(2) 时间及地点。《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定于2015年4月26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准考证》)。
(3)公布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由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5年5月5日24:00前在南充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 www.ncpta.gov.cn /,下同)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网站查询。
(4) 查分。对《教育公共基础》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5年5月8日17:00前登陆南充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5年5月12日17:00前在南充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布。
2. 《专业知识》笔试
(1) 笔试范围。《专业知识》笔试范围及参考资料详见附件2《营山县学校公招教师<专业知识>笔试范围及参考资料一览表》。
(2)笔试对象。根据本《公告》中设有《专业知识》科目的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均参加《专业知识》笔试。
(3)报名及资格初审。《专业知识》笔试人员报名及资格初审由营山县教育局负责。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5月18日—5月19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营山县教育局
3)提供证件及资料:
①《报考信息表》(请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另备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③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指有学位证要求的)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其中,尚未领到毕业证的2015届毕业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及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④教师资格证 (不含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5届毕业生)等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⑤《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4)领取《<专业知识>笔试准考证》。参加《专业知识》笔试人员于2015年5月22日15:00—17:3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准考证》到营山县教育局领取《<专业知识>笔试准考证》。
(5)时间及地点。《专业知识》笔试定于2015年5月23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专业知识>笔试准考证》。参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准考证》、《<专业知识>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
(6)成绩公布。由营山县教育局在《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营山县人事人才网公布《专业知识》笔试成绩,请报考者自行登陆网站查询。
(7)成绩查分。在《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营山县教育局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由营山县教育局在查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营山县人事人才网公布。
(8) 考试总成绩公布
营山县教育局于《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公布查分结果后次日在营山人事人才网上公布设《教育公共基础》和《专业知识》笔试两科考试的招聘岗位考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教育公共基础》、《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加分)及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