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局
关于公开考核招聘农村音乐、体育、美术教师的公告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学校选人用人机制,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公开考核招聘农村音乐、体育、美术教师20名充实到农村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学校、学科分布
本次共招聘20人,其中音乐8人,体育5人,美术7人,各招聘学校、学科分布如下表:
招聘学校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合计 |
大林小学 |
1 |
1 |
2 | |
灯台小学 |
1 |
1 | ||
梵殿小学 |
1 |
1 | ||
桂花小学 |
1 |
1 |
2 | |
金台小学 |
1 |
1 | ||
李家小学 |
1 |
1 |
2 | |
永丰小学 |
1 |
1 |
2 | |
龙桂小学 |
1 |
1 | ||
新复小学 |
1 |
1 | ||
顺河小学 |
1 |
1 |
2 | |
渔溪小学 |
1 |
1 | ||
凤山小学 |
1 |
1 | ||
双桥小学 |
1 |
1 | ||
搬罾小学 |
1 |
1 |
2 | |
合计 |
8 |
5 |
7 |
20 |
三、招聘方式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全国2012-2014年毕业的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具有对口专业教师资格证,年龄30周岁以下(所有年龄截止日为2014年7月31日)。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到院、校以上处分。
(2)奉献精神强,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3)具备教师应有的专业知识能力、学生管理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4)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与所报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5)身体健康,应聘人员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规定要求。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统一考核(面试)、体检、选校、签约,毕业后统一考察和办理聘用手续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1日-23日(上午9:00-11:30,下午3:30-6:00)
2.报名地点:区人社局六楼
3.报名办法: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学科,不得兼报,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4.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校学生应提供学校教务处出具的能按期毕业的证明原件1份、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校生可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证明);
④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2寸照片2张(1张用于填写报名表,一张用与制作准考证);
⑥报名表(报名表见公告附件,由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张贴好照片,在报名时一并提交)
5.资格审查
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对应聘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验证、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报招聘领导小组审定。
(五)考核
考核以综合考核方式进行,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考核分讲课、答辩和技能测试,总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平、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判断、组织协调、人际沟通能力。讲课和技能测试各占考核成绩的40%,答辩占考核成绩的20%。
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并列,则通过加试确定(加试办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领取《考核通知书》:2014年7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3:30-6:00)在报名点领取《考核通知书》。
考核时间及地点:以《考核通知书》为准。
考核成绩的公示: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在顺庆人力资源网、顺庆教育网公示。
考核费用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每人80元。
(六)考核教材使用范围及相关事项
音乐教师:
人民音乐出版社、四川教育出版社联合出版,义务教育教科书,教育部审定2013,音乐八年级上、下册
美术教师:
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义务教育教科书,教育部审定2013,美术八年级上、下册
体育教师:
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义务教育教科书,教育部审定2013,体育与健康八年级全一册
考聘音乐教师,组织方只提供钢琴和CD播放器,其余乐器、服装等一律由考生自带;
考聘体育教师,组织方提供体育器材,个人用品由考生自带。
考聘美术教师,组织方只统一提供纸张,其余如画板、铅笔等一切物品由考生自带。
四、体检
体检于考核结束后进行。对确定的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1、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不予递补。
体检(含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五、复审及考察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和考察。因复审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1.选择学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学校,若遇面试成绩并列,则成绩并列人员抽签决定选校顺序。
2.办理聘用手续
经复审考核合格和选定学校的人员,按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工作不满五年的一律不得调动。若有提供虚假人事档案、证书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参加应聘的学生中,如已有聘用单位的,应主动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如发生合同纠纷责任自负。
七、工作纪律
参加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规范工作行为,保守工作秘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确保考聘工作圆满完成。区监察局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全程参与监督。
八、特别提示
1.本次公招事宜在南充人事考试网、顺庆人力资源网、顺庆教育网发布招聘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选岗、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招聘学校、顺庆区教育局、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核辅导培训班。
九、有关咨询、监督投诉受理电话
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7-2268828
顺庆区教育局:0817- 2235950
顺庆区监察局:0817-223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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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局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