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和《关于转发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南人社通[2012]172号)的规定,经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批准,我校将公开直接考核招聘教师1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和南充人事考试网(www.ncpta.gov.cn)上发布):
一、公开考核聘用岗位名称及名额
教师(专业技术岗位)1名。
二、公开考核聘用的对象、范围、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所学专业为应用经济学类或公共管理类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学校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以上。
(二)招聘范围及方式
面向全国直接考核招聘。
(三)招聘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近2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以上,与原单位无劳动纠纷,且须征得所在单位书面同意;
(4)热爱党校教育事业,愿意在本校工作5年以上。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公开考核聘用人选: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9日-2014年10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
中共南充市委党校人事处(顺庆区西河北路69号党校大厦306室)
联系电话:2802607
3、报名所需资料:
(1)中共南充市委党校公开直接考核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贴照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办理准考证使用);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近2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需由2人签字证明与原件一致,且加盖公章)。
4、资格审查:
由市委党校负责初审,初审通过人员,由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发放准考证。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其公开直接考核聘用资格。
5、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与该职位直接考核聘用名额的比例应达到3∶1方能开考(报名人数不足,可放宽至2:1);报名期间,如无人报考,可适当顺延报名时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调整或取消直接考核聘用计划。
(二)考核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如不足3人,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可参加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市委党校具体实施,市纪委派员全程监督。笔试、面试时间、地点由市委党校负责通知考生。
(三)考察
由市委党校组织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直接考核聘用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中不合格人选取消其资格,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的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
按直接考核聘用名额实行等额体检,由我校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在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最终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者取消直接考核聘用资格,出现缺额的职位,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的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学校确定拟聘人员后,在南充人事考试网(www.ncpta.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原工作单位、拟录用单位、考试成绩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如有违规、违纪反映,经查实后出现的缺额,从参加面试(专业技能考试)的人员中,按同职位面试的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直接考核聘用的,再上报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终审确认,并对通过审查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不符合公开直接考核聘用条件或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市委党校确定拟聘用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并报请有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由市委组织部将聘用结果报告给市人事调配领导小组。
四、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我校公开直接考核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接受有关上级部门、社会公众和考生的监督。监督电话:0817-2802607。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予以解聘,并由应聘人员承担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整个考试考核过程中,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强化回避制度和通讯工具管理制度等。
附件:《中共南充市委党校公开直接考核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rar
中共南充市委党校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