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2015年4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5〕140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西充县2015年4月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1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 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西充县学校2015年4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5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西充县学校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两栏分别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允许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报考的,其报考者须具有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5) 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 考生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0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 (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 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及尚在国、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
(7) 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教师岗位的。
二、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3《西充县公招学校及岗位(人数)一览表》。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南充人事考试网(www.nc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8日9∶00至4月10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本次公招不收取考试费。
(一)报名程序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四川省中小学教师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西充县教体科局在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考察复核和西充县人社局审核并最终确认。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 假、违反回避制度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西充县教体科局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1日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后一天报名的在报名结束前)及时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二)开考比例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因人才紧缺难以达到正常开考比例的特殊岗位,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放宽到2∶1。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西充县人社局和西充县教体科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西充县教体科局于2015年4月13日前在西充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网(www.xcjkw.net)上向社会公布。
(四)打印报考信息表
上传相片合格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南充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5年4月21日至4月25日24∶00前登录南充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证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5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80%+面试成绩×2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每科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范围。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不指定教材。
《专业知识》笔试范围及参考资料详见附件2《西充县学校2015年4月公招教师<专业知识>笔试范围及参考资料一览表》。
3.笔试时间。
①《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定于2015年4月26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②《专业知识》笔试定于2015年4月27日举行。考生根据西充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网(www.xcjkw.net)于2015年4月26日前发出的通知,持在南充人事考试网打印的本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专业知识》笔试准考证,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专业知识》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专业知识》笔试。
缺考任一科笔试科目或任一科笔试成绩为零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由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5年5月5日24:00前在南充人事考试网(www.ncpta.gov.cn)公布,《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由西充县教体科局于2015年5月6日24:00前在西充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网(www.xcjkw.net)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相关网站查询。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教育公共基础》可于2015年5月8日17:00前登陆南充人事考试网(www.ncpta.gov.cn)申请查分,《专业知识》可于2015年5月9日17:00前向西充县教体科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查分结果于2015年5月12日17:00前在南充人事考试网(www.ncpta.gov.cn)公布,《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查分结果由西充县教体科局于2015年5月13日17:00前在西充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网(www.xcjkw.net)公布。笔试总成绩及排名情况西充县教体科局于2015年5月15日24:00前在西充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网(www.xcjkw.net)公布。
5.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 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基层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具体加分计算办法详见本公告第四条中的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5年4月10日18∶30 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西充县教体科局人事股,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三支一扶”计划为县(市、区)人社局,教师特岗计划为县(市、区)教体科局、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为县(市、区)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成都市“三支一扶”计划项目自愿者提供的服务证书须加盖四川省“三支一扶”项目工作协调小组公章。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且责任自负。经西充县教体科局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并由西充县教体科局详细填写《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备案表》。于2015年4月13日前将加分材料原件、复印件和《政策性加分审核备案表》一并交西充县人社局复核。报送加分材料的考生可于2015年4月20日后在西充县教体科局取回所交的加分材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