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充市顺庆面向区内外公开遴选幼儿园教师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南充市仪凤街幼儿园、南充市紫竹街幼儿园、南充市顺庆实验幼儿园拟面向区内外公开遴选优秀幼儿教师1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选拔,择优聘用。
二、遴选岗位及名额
单位名称 |
岗位 |
名额 |
南充市仪凤街幼儿园 |
幼儿教师 |
4 |
南充市紫竹街幼儿园 |
幼儿教师 |
3 |
南充市顺庆实验幼儿园 |
幼儿教师 |
4 |
合计 |
|
11 |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区外公办幼儿园在编在岗幼儿教师及区内公办学校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遴选条件
1.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近二年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获县、区级及以上教学竞赛、技能竞赛(有效课堂展评除外)一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或获区(县)级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者,年龄可放宽到35岁(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学历条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前教育专业毕业(中师幼师专业毕业,并取得大学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也可报名)。
(5)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6)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区内报考的教龄3年(满3学年度)及以上。区外幼儿教师从事幼儿教学且现在幼儿教学岗位3年(满3学年度)及以上。
(7)五官端正,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所学校,不得兼报,违者取消报考资格。
(一)报名时间:
2014年8月19日(9:00-18:00)
(二)报名地点:
在各遴选幼儿园报名,具体地址如下:南充市仪凤街幼儿园:(南充市仪凤街70号),南充市紫竹街幼儿园:(南充市滨江中路三段60号),南充市顺庆实验幼儿园:(南充市潆华南路二段华生中路,气象公园旁边)。
(三)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报考者报名时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2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区外教师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与报考要求相对应的在编在职及工作实绩表现证明(所有资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报名时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违者取消报考资格。
(四)资格审查:
由遴选学校分别对各自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区监察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遴选资格。
五、遴选办法
(一)遴选方式
1.遴选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各招聘学校组织实施,区监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进行监督指导。有效报考人数与遴选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将开考比例调减为2︰1或调减、取消遴选名额。
2.面试总分为100分,讲课占40%,技能测试占60%。技能包括声乐、舞蹈、美术、钢琴(钢琴曲及即兴弹唱)。
3.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取消遴选资格。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14年8月20日在报名处领取。
六、体检
体检于面试结束后进行。按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并列,则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确定人员。若再并列,则通过加试确定(加试办法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确定的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1、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幼儿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不予递补。
体检(含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复审及考察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和考察。因复审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调人员,在顺庆人力资源网公示5天。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调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手续,待查实后按规定办理。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办理调动手续
对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人员,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调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特别提示
1.遴选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顺庆区人力资源网(http://sq.rlzy.gov.cn/)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南充市仪凤街幼儿园、南充市紫竹街幼儿园、南充市顺庆实验幼儿园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咨询及联系办法
南充市仪凤街幼儿园:吴女士18989199188
南充市紫竹街幼儿园:王女士13980301998
南充市顺庆实验幼儿园:陈女士18008176393
十三、有关咨询、监督投诉受理电话
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7-2268828
顺庆区教育局:0817-2235950
顺庆区监察局:0817-2224939
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局
二0一四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