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织金县县直中学高中教师187 名,具体招聘人员职位见《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5月13日后出生)。
4、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一致,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延期至2013年7月30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届时若不能提供,则予以解聘,责任自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吸毒史等),乐于奉献,开拓创新,品行端正;
7、具备拟报考专业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县内在职在编职工;
4、2008年(含2008年)以来已签约的“特岗教师”;
5、违法人员及违纪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开除、被辞退人员及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专业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1、制定招聘计划。
2、发布招聘信息。
3、报名及资格审查。
4、考试(分为笔试和试教)。
5、体检。
6、审查及考核。
7、办理聘用手续。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公开发布报名信息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织金教育网、金黔在线、织金党建论坛和织金县教育局公告栏等处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公告时间2011年5月24日—5月30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14日—6月2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织金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持以下证明材料:
(1)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婚人员必须出具当地乡镇计生行政主管部门、人民政府签署“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审核人签名后加盖公章。
(2)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照片背面写上考生姓名);
(3)报名考务费100元。
考生根据所报专业职位,按要求填写《织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填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职位,一个专业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专业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考生从报名至正式行文聘用期间,所留联系电话必须准确并保持畅通,如联系不上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资格审查
(1)初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招聘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专业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2)复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初审意见,按照《招聘方案》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专业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通过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如有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予以取消,责任考生自负。
5、报名确认和准考证发放
经复审通过的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考务费收据领取准考证。
领准考证时间:2011年6月30日—7月1日
地点:织金县教育局人事股。
考生在进入笔试、试教、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入场。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试教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后占60%,试教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试教成绩×40%),笔试、试教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1、专业知识(85分):内容按公布的各专业出题,以高中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为主;
2、综合知识(15分):新时期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2011年1月—5月期间国内外重大时事等内容。
笔试时间为: 2011年7月3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织金县城关镇,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二)试教
1、根据招聘专业职位数,按各专业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若出现同专业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尾并列的,同时进入试教。
2、试教内容:各专业高中一年级现行教材内容,侧重考核报考者的授课水平。
时间安排:备课20分钟,授课20分钟。
试教日期:待定。
试教地点:待定。
六、体检
体检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黔教人发[2004]10号)。根据招聘各专业职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进入体检,若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若笔试、试教成绩都相同,且本人同意服从调剂的,一并进入(这一规定在体检、审查及考核、公示等环节均适用),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按该专业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体检表的照片考生自备,须与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同底,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审查及考核
体检合格考生列入审查及考核对象。由用人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近年年度考核等情况。进入审查及考核的考生,必须在体检后二十日内提交齐本人档案等相关资料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不提供或逾期提供影响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四)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外县在职考生近三年年度考核中不合格、基本合格、受处分被评为不定等次的;
(六)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七)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审查及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列入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进入试教环节的人员中按各专业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能使用一次)进行体检、审查及考核。
八、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试教、体检及审查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织金教育网》等媒体和教育局公告栏上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行文聘用。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或面谈反映,但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方可受理。公示期内举报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的,按相应专业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一次性递补,公示期外举报查实的,只取消聘用资格但不递补。
九、聘用
根据招聘专业职位,按各专业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自主选择任教学校,若总分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试教成绩都相同,需服从调剂或进行新一轮测试。
聘用考生需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并按(黔府办发[2003]73号)文件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报人事部门鉴证,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此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成立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略)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整个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各程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欢迎举报。对违规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7-7622580(织金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857-7638192 0857-762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