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教育局关于公开选聘城区中小学教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县属学校:
经研究,决定采取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补充城区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应聘范围:赤城街道老城区和始丰街道、福溪街道新城区初中、小学。
2、进城聘任基本条件
老城区和新城区初中、小学应聘的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在农村乡镇学校实际任教五年以上(进新城区应聘的四年以上);②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历,其中35周岁以下的必须具有高一级学历;③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④进老城区应聘的,近五年内年度考核等第必须全部合格以上(其中一年优秀);进新城区应聘的,近四年内年度考核等第必须全部合格以上。⑤有违反师德一票否决规定的,不得进新、老城区应聘。
3、报名时间与办法
笔试前在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公布城区各学校、各学科教师需求人数。
要求到老城区和新城区中、小学应聘的教师必须在7月7日至7 月8日到人事科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②学历证书原件(附复印件);③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④要求参加进城应聘教师必须上交《2011年进城区学校聘任意向书》。
4、资格审定
7月22 日前对要求到老城区、新城区学校应聘的教师进行资格审定,并在教育局公告栏公布审定结果。
5、笔试
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其它综合知识等),学科专业知识(学科教学内容、高师教育对应学科内容、教材教法等)。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30分,学科专业知识70分。
考试时间:7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7月22日到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考试地点:县职业中专
6、面试
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以模拟上课形式进行,考核采用百分制量分,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7、聘用与调配
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形成综合得分,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予以张榜公布,公示三天接受监督。然后组织被聘对象进行阳光择岗,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择岗顺序,填写岗位申报表,在规定时间内按顺序选择岗位,调配到有关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