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临海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一、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但须在录聘后2学年内取得)。
3、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小学(含学前)须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须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二)招聘对象
1、临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2010—2012年毕业生(2010年、2011年毕业生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档案在临海市教育局及大学生村官)。
2、临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临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2010—2012年本科毕业生(限职教专业课)。
4、临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2012年省级、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
5、非临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师范类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
6、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7日及以后出生)。
上述对象报考岗位须与所学专业对口,且未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的。临海籍毕业生是指毕业生高考前的户籍所在地是临海。
二、招聘岗位、人数(详见人数表)
招聘计划为3人及以下的岗位,报考人数如不足招聘计划1:3的;招聘计划为4—9人的岗位,报考人数如不足招聘计划1:2的(招聘计划为4人的,开考人数须达到9人);招聘计划为10人及以上的岗位,报考人数如不足招聘计划1:1.5的(招聘计划为10-11人的,开考人数须达到 18人),将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8日——3月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地点:临海市教育局大会议室(市区高埠路2号)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持本人身份证、家庭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暂不提供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在面试前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若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交的则视作自动放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一寸免冠近照1张,报名考务费96元。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具体招聘程序和办法查阅临海教育网《关于印发2012年临海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实施办法的通知》(临教人[2012]4号)。
临海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