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
师范类毕业生录用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实优秀师资力量,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师均衡发展,根据台州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新教师录用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就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录用考试工作明确如下:
一、录用考试对象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毕业的温岭生源师范生;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至2011年毕业已到市教育局报到的温岭生源师范生。
二、报名情况、录用学科及考试录用指标
录用学科 |
报名人数 |
考试录用指标 |
备 注 | |
中学语文 |
16 |
8 |
笔试中的《教育基础知识》(中学)和各学科专业知识均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 | |
中学数学 |
18 |
9 | ||
中学英语 |
11 |
5 | ||
中学物理 |
6 |
3 | ||
中学化学 |
6 |
3 | ||
中学生物 |
3 |
1 | ||
中学政治 |
3 |
1 | ||
中学历史 |
3 |
1 | ||
中学地理 |
4 |
2 | ||
中学信息技术 |
7 |
3 | ||
中学科学 |
4 |
2 | ||
中学心理健康 |
2 |
1 |
笔试中的《教育基础知识》(中学)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各学科专业知识由台州教育局统一命题。 | |
中学音乐 |
11 |
5 | ||
中学美术 |
7 |
3 | ||
中学体育 |
14 |
7 | ||
中学财会 |
3 |
1 | ||
中学其他学科 |
2 |
1 |
笔试中的《教育基础知识》(中学)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学科专业知识不考。《教育基础知识》(中学)作为笔试成绩。 | |
小学语文 |
22 |
11 |
笔试中的《教育基础知识》(小学)和各学科专业知识均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 | |
小学数学 |
20 |
10 | ||
小学英语 |
8 |
4 | ||
小学其他学科 |
2 |
1 |
笔试中的《教育基础知识》(小学)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学科专业知识不考。《教育基础知识》(小学)作为笔试成绩。 | |
学前教育 |
146 |
27 |
笔试中的《幼儿园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均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 | |
特殊教育 |
11 |
5 |
笔试中的《教育基础知识》(小学)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学科专业知识由台州教育局统一命题。 | |
合计 |
329 |
114 |
双向选择录用对象及雷公山哨员指标另计。 | |
三、实施办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2、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及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教育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试卷由省教育考试院命题,师范生可参阅《浙江招生考试网》关于《2012年浙江省教师招聘考试各学科考试说明》,考试说明中没有的学科由台州市教育局命题。
3、所有应聘师范生都必须参加笔试。笔试后,按录用学科划定该学科笔试成绩合格分。若该学科笔试成绩平均分在50分以上,则以50分为该学科笔试合格成绩;若该学科笔试成绩平均分在50分以下,则以该学科的平均分为笔试合格成绩。笔试成绩取整数(四舍五入)。
免费师范生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三)双向选择录用对象
免费师范生、省级优秀毕业生、教育部直属院校(以教育部网站公布为准,下同)校级优秀毕业生在参加笔试且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可以与非城区学校直接进行双向选择。具体办法:上述对象从《温岭教育信息网》上下载《师范类毕业生双向选择录用对象选择意向表》(一式三份),接收学校根据本校的编制情况及师范生笔试成绩,在组织面试的基础上签署接收意见并加盖公章,于7月5日送交到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审核时同时提供《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省级优秀毕业生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如证件学校还未发放的,则由学校提供相关文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对象若想进入城区内的学校,则放弃双向选择视同其他毕业生参加由市教育局组织的面试。城区是指五个街道。
(三)师范生报到及报考资格现场确认
所有师范类毕业生都应凭《报到证》等证件到市教育局报到(含因故未参加笔试的师范类毕业生)。
1、报到时间:
2、报到及报考现场确认:师范生携带《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2012年浙江省录用考试准考证》、《优秀毕业生证书》、《师范类毕业生2012年考试报名登记表》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因故未参加笔试的师范生还需带原籍《户口簿》(入学时原常住户口迁出注销记录的《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户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并进行报考资格现场确认。逾期或证件不完齐者报考资格不予确认。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报考资格现场确认通过且笔试成绩合格的师范生。
2、面试对象的确定:笔试成绩加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该录用学科考试录用指标数的一定比例(指标数10人及以下的按1:2的比例;11-25人的按1:1.5的比例;26人及以上的按1: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已双向选择的录用对象不参加面试。经报考资格现场确认通过,直接凭审核同意后的《师范类毕业生双向选择录用对象选择意向表》参加择岗会议,办理录用报到手续。
4、面试时间、地点及内容另行通知。
5、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不予录用。
(五)加分规定。
放弃双向选择参加考试录用的免费师范生、省级优秀毕业生、教育部直属院校校级优秀毕业生加5分;校级优秀毕业生(除教育部直属院校外)加3分;教育部直属院校毕业生加2分;本科学历毕业生加2分。有关加分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必须在报到现场确认时提供,否则不予加分。
(六)名次排列。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加加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该录用学科毕业生的名次排序。若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以抽签的方式产生先后顺序。积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九)公示
拟录用对象将在《温岭教育信息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十)录用
组织择岗并办理录用手续。被择优录用的师范生和有关学校校长,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择岗会议,并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录用师范生未按时参加择岗会议的,取消其录用资格,空余指标不递补。择岗会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有关规定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至2012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按照《温岭市引进和培养人才实施办法》(温政发[2007]164号)和《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温政发[2009]59号)及《温岭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硕士研究生聘用工作的通知》实施。
(二)在学前教育落选对象中选拔雷公山哨所哨员1名。选拔的具体条件、职位及方式另行通知。
(三)择岗按学科成绩高低依次选择职位。选择部分学科分配在非城区学校的师范生到城区学校锻炼3年后回原学校工作。具体择岗办法另行通知。
(四)各中心校要尽量安排分配在片(完)小的师范生到中心校交流培训1年后再回片(完)小在职培养。
(五)被择优录用的师范生见习期为1年,见习期满后经学校考核不合格的,延长见习期6个月,若考核再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取消今后的报考资格。
(六)被择优录用的师范生,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及今后的报考资格。因取消录用资格的空余指标不递补。
(七)未被择优录用的应届师范生,允许保留其后2年的报考资格。
二O一二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