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教育局关于雇员制幼儿教师考录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县幼儿教
育事业稳步、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录雇员制幼儿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录用对象及人数
报考雇员制幼儿教师必须是天台户籍(报名截止前落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敬业爱岗、身体健康。
第一类录用对象:年龄在35周岁以上(1977年9月30日及以前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学前教育一级教师职称的、目前仍在岗的,经本人报名,审核合格,可直接参加面试,择优录用15人;
第二类录用对象:年龄45周岁以下(1967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连续在岗5年且目前仍在岗的学前教育教师,经本人报名,审核合格,可参加笔试、面试,择优录用15人;
第三类录用对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县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专幼师专业中职毕业生(若录用后必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经本人报名,审核合格,可参加笔试、面试,择优录用10人。
二、分配方向
2013年暑期,由教育行政部门以雇员制的形式派遣到全县各乡镇(街道)公办幼儿园、省三级以上民办幼儿园任教。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5日至10月26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天台县教育局人事科
3、报名材料:报名时须带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报考第一类、第二类的考生须提供现单位证明及在岗时间。
4、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录程序、内容
1、笔试。笔试总分100分,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
2、面试。第一类对象全部进入面试。第二、第三类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形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其中模拟上课占40%,技能测试占60%。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笔试与面试的分数比例:笔试占50%,面试占50%
3、体检。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录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出现同分数,则按学科专业知识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自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核。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按考录岗位1:1比例确定,如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都不再递补。
5、录用。体检、考核合格后,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二0一二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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