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二年玉环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玉环籍生源,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签约录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2、非玉环籍生源,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签约录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父母双方户籍为玉环户籍(落户截止日2012年2月29日)。
3、玉环户籍(落户截止日2012年2月29日),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签约录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职业高中专业课、中学教师岗位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包括经教育部认证,具有相应学历的国外硕士研究生,下同),户籍不限,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职业高中专业课、特殊教育教师岗位户籍放宽到台州市户籍。
4、技师及以上专业人员,户籍放宽到台州市户籍(落户截止日2012年2月29日),学历放宽到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限报职业高中实训指导教师岗位。
5、玉环户籍优秀退役运动员,学历放宽到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并拥有“获得省运会比赛金牌”、“全运会比赛前8名”、“亚运会比赛前12名”、“奥运会参赛资格”条件之一的,限报体育教师岗位。
(三)具备与招聘职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和教师资格证(包括认定方向,下同)要求。
二、招聘职位、人数与相关要求
(一)具体职位、人数、相关要求将在3月8日前在“玉环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和“玉环教育信息网”上公示。
(二)报考职位专业必须对口(已设对口专业职位的不得跨类别报考,没有设职位的可按相近类别报考)。其中,面向师范类毕业生招聘的职位非师范类人员不得报考,如面向师范类毕业生招聘的职位无设师范类报考人员对应的学科,则允许报考面向非师范类人员招聘的对应学科的职位。
(三)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岗位专业要求为相同或相近学科。面向非师范类人员招聘职位的学科鉴定参考教师资格证或高校学科设置。具体学科鉴定参考《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查。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时间:报名时间一天半,具体为2012年3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3月9日上午8:30—11:30。逾期作自动放弃论处。
2、报名审核地点:教育局507办公室;电子摄像地点:教育局512办公室。
3、随带资料:
(1)往届生,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含心理学、教育学合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户口簿(如户口已经迁出,则指大学入学时,有该毕业生常住户口迁出注销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技师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相关表格请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签名后上交,现场不再提供。
(2)应届生,带本人身份证、原《户口簿》(入学时有原常住户口迁出注销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毕业院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毕业证明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心理学、教育学合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专业相关证明(需证明是否为师范类毕业生,同时证明系何专业毕业,以及所申请的教师资格证书的种类和任教学科)等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相关表格请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签名后上交,现场不再提供。
4、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如所学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不相符的以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或认定方向)为准。如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中的任教学科均与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不相符的,不予报考。
5、面向师范类毕业生岗位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数2倍的职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数。面向非师范类毕业生岗位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数3倍的职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数。招聘职位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应聘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和要求的职位。
6、考试费:按自学考试收费标准收取每人每门48元,共96元。
(二)笔试
县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发给准考证。
1、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教育理论及应用)和学科专业知识(学科知识与教学)两门(详见附件一),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总分100分,教育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试卷由省教育考试院命题,考生可参阅浙江省教育考试网—社会考试栏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说明》,考试说明中没有的学科由市、县教育局命题。
2、笔试时间:初定为4月14日(具体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
3、笔试地点和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暂未取得,报名时用各类证明代替证书的,2012年6月30日前需提供各类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无法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分。其中,根据县委办相关文件,大学生“村官”,在报考本县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5分(具体办法为教育基础知识原始卷面分加1.5分,学科专业知识原始卷面分加3.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加分依据材料,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见附件三)。
1、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各学科职位面试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入围面试),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2、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等成绩计入总分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时间为15分钟。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另行通知(时间暂定7月中下旬)。
4、部分职位的应聘者需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具体见附件一)。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
(四)体检
1、体检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职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并列,则以笔试成绩中的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体检前,若国家有关部门对体检标准或程序出台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五)考察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以查阅本人档案为主,入围体检者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密封)转移至玉环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无法在2012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无法在2012年8月31日前提供档案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
拟录用对象将在“玉环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和“玉环教育信息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七)择岗
根据玉环县教育局《关于完善教师分配和调动制度的意见》(玉教〔2009〕10号)的精神,结合玉环实际,体检合格的拟录用者将按学校自主选择和报考者按招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岗位(分配方案在面试前一周内公布在“玉环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和“玉环教育信息网”上),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技师及以上专业人员、玉环户籍优秀退役运动员,这三类人员在经过资格审查和相关测试后(测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全县师资情况择优录用;上述人员如符合招考公布职位的条件和要求的,也可以参加相应职位的招考,程序和环节同其他报考者。
(八)聘用
择岗后,拟录用公示无疑议后,面向师范类毕业生招聘的考生凭毕业生派遣证到县教育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面向非师范类招聘的考生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其中农村户口的录用者在见习期考核合格后,需先办理户口农转非后再办理相关续聘手续,否则予以解聘。
四、其它规定
(一)在2012年6月30日前可取得省级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省级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颁发的相应的心理学、教育学合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可以报考。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报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岗位、技师及以上专业人员、玉环籍优秀退役运动员,报名时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包括心理学、教育学合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三)凡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必须在2013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岗位、玉环籍优秀退役运动员可延至2014年6月30日前取得,否则予以解聘。职业高中实训指导教师岗位,教师资格证书不做要求。
(四)新聘用的教师见习期为1年,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资料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各个环节均不予递补。
(七)应聘对象在应聘期间请密切关注“玉环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和“玉环教育信息网”的有关通知。
(八)特殊教育、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岗位、技师及以上专业人员、玉环籍优秀退役运动员只能在本县教育系统服务,若离职,则自动解聘,解除其正式在编身份。其他人员,若调动,必须完成6年教育工作服务期。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玉环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一:《2012年玉环县公开招聘教师职位、人数与相关要求》,具体计划在3月8日前公示。
附件二:《2012年玉环县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三:《玉环县大学生村官加分审批表》
2012年玉环县教师招聘计划表.xls
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玉 环 县 教 育 局
二O一二年三月一日
注:本公告仅作参考,一切以实际简章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