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清浦开明中学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清浦开明中学是清浦区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为学校发展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名(事业单位编制),现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教师6名,其中英语教师5名、地理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满3年工作经历(2011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在职教师;2014年毕业的师范类院校本科生(含2013年未就业的毕业生,不含二级学院,下同。)、2014年毕业的211院校本科生、2014年毕业的研究生。
在职教师应聘人员须具有普通类高校本科及以上国民教育学历(师范类),取得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英语教师须取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2014年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相对应专业,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英语教师本科毕业前取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第一步:应聘人员于2014年4月8日前登陆清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浦区教育局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
第二步:2014年4月9日、10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获奖证书、普通话、英语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毕业文凭、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清浦区教育局(延安西路200号,清浦民生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517-83516352)现场报名。
第三步:由清浦教育局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缴考试费100元/人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办理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若实际缴费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则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笔试
符合条件报考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英语、地理专业笔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教育学心理学(50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下同)占总成绩30%。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三)试讲
按同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笔试不足5人的,则笔试后全部参加试讲),试讲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试讲总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试讲成绩占总成绩50%。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同岗位报考人员折算后的笔试成绩与试讲成绩之和作为考生的合成成绩,按考生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由清浦区教育局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或因参加面试人员个人原因出现空缺的,从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替补。面试形式和内容为考生回答与招聘岗位相关的问题。面试总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2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占30%、试讲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2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根据同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人选。由区人社局、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江苏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在职教师应聘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教师应聘人员是在编教师的还须提供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若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个人原因而出现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同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社局网站、清浦区人社局网站、清浦区教育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201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岗位要求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2014年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如拟聘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其本人解决。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手续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缺额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受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见习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待遇按照我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清浦区教育局:0517-83516352;
清浦区人社局:0517-83516667。
淮安市清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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