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教师招聘网
首页 浙江教师 福建教师 江苏教师 广东教师 江西教师 安徽教师 北京教师 上海教师 天津教师 湖南教师 湖北教师 河南教师
河北教师 海南教师 重庆教师 贵州教师 辽宁教师 吉林教师 山西教师 广西教师 云南教师 陕西教师 甘肃教师 青海教师 四川教师
山东教师 内蒙古教师 黑龙江教师 宁夏教师 新疆教师 西藏教师 教师面试 说课稿 考试大纲 教师招聘试题 特岗教师 教师资格考试 教师资格大纲
杭州教师  广州教师  长沙教师  南京教师  福州教师  南昌教师  教师考试大纲  教师资格大纲  政治资料  地理资料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江苏教师招聘 >> 淮安教师招聘 >> 内容

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教育局2013年教师招聘45名简章

时间:2012-11-19 9:20:35 点击:

为加快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经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5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语文教师15名,其中:小学14名,中学1名;

2.数学教师9名,其中:小学8名,中学1名;

3.英语教师6名,其中:小学5名,中学1名;

4.音乐教师3名;

5.体育教师6名;

6.美术教师4名;

7.中学政治教师1名;

8.中学化学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

3.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小学教育专业可应聘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位),满2年工作经历。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级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服从分配,自愿为招聘单位服务5年。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淮安市清河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凡符合招聘条件者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工作经历证明材料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2张,于2012年11月26日—29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到淮安市清河区教育局(淮安市西安路116号,清河区社会事业大厦九楼会议室)报名。

由区教育局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填写《淮安市清河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缴纳考试费90元/人。

符合条件报名人数需达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见岗位表)。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则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应聘人员于11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凭身份证和缴费凭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笔试。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等。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说课

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人员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核减后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说课人员。现场抽签确定说课课题,集中备课一个小时,上交书面说课教案,说课时间为10分钟,总分为100分。说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人员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核减后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围绕说课、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内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10分钟,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占40%、说课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核减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的要求执行。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在职人员领取体检通知前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享受我区在编教师工资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区纪委监察局:0517-83643761

区委组织部:0517-83643708

区人社局:0517-83643779

区教育局报考咨询电话:0517-83601160

本简章由淮安市清河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淮安市清河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rar

2.淮安市清河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rar

淮安市清河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教师试题推荐:中小学幼儿教师招聘考试试题

教师面试常见问题汇总:教师招聘考试面试常见问题汇总

教师说课稿教师招聘考试说课稿汇总

教师考试大纲:教师招聘考试大纲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相关文章
  • 文武教师招聘网(www.wenwu8.com) © 2012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站长联系QQ:799752985 浙ICP备11036874号-1
  • Powered by 文武教师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