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阴中学是淮安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为适应淮阴中学新城校区发展需要,经研究并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城校区教师50名(事业单位编制)。现根据《淮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语文教师9名、数学教师9名、英语教师9名、物理教师4名、化学教师2名、生物教师2名、政治教师2名、历史教师3名、地理教师3名、体育教师4名、音乐教师1名;物理、生物实验员各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国家211院校本科毕业生(不含二级学院,下同),或江苏省内师范类院校本科毕业生,或硕士毕业生,以上均为普通类院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相同专业,2013年6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3、211院校本科生和扬州大学、江苏师大师范类本科生,获得过二等(或以上)奖学金;其他师范类本科生至少两学年获得过一等奖学金;研究生在本科期间获得上述相对应的奖学金。
4、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语文教师达二级甲等),取得大学英语四级证书(英语教师须取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音乐、体育教师英语达到学位要求)。
5、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第一步:应聘人员于2012年12月27日前登陆江苏省淮阴中学网站进行注册登记,下载并填写《报名表》。
第二步:2012年12月27日—28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奖学金获奖证书、普通话、英语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研究生的本科毕业文凭,到江苏省淮阴中学(淮安市解放东路99号)现场报名确认。
第三步:符合条件的,缴考试费100元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办理准考证。不完全符合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
(二)考试
1、理论知识笔试
(1)理论考试采取笔试形式,总分为150分,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50分)及专业知识(100分)。音乐、体育只考教育学心理学。
(2)笔试时间:2012年12月29日(周六)上午。
(3)笔试地点:江苏省淮阴中学(地址:淮安市解放东路99号)。
2、试讲
(1)试讲人选确定:根据参加同岗位理论知识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
(2)试讲总分为100分,70分以上(含)为合格,内容为中学课程标准规定的本专业有关内容。
(3)试讲地点:江苏省淮阴中学。
(4)试讲时间:2012年12月30日(星期日)。
3、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在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同岗位报考人员合成成绩(试讲占65%、笔试占35%),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因参加面试人员个人原因或面试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在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同岗位报考人员合成成绩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70分以上(含)为合格。
(3)面试内容:教育和教学方面的有关问题。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
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人选,由淮阴中学统一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不予递补)。
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考核不合格情形参照《2011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第十五条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教育局网站、市人社局网站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不递补)。受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见习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待遇按照我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聘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聘用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江苏省淮阴中学:0517-83518803;
淮安市教育局:0517-83662485;
淮安市人社局:0517-83671213。
本简章由江苏省淮阴中学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7-89088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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