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简章
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是江苏省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江苏省高水平示范学校,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立项建设单位。为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经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通过公开招聘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1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管理学专业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三)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先报名,但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后出生)。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2013年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应聘人员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4张,于2013年10月11日(上午9:00~下午5:00)到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淮安市飞耀路23号)办公楼515会议室报名。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者相关材料。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2013年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并缴纳考试费100元/人。
(二)考试(试讲等)
应聘人员均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考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
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在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应聘人员是在职人员的须在领取体检通知前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2013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执行,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复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an.gov.cn)、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hadz.gov.cn)和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网站(http://www.hagzx.cn)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公示没有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如有同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逾期不能报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开发区职业教育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招聘工作岗位处分或给予其他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分局:0517-83718789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0517-83718218
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纪委:0517-83719268
政策咨询电话:0517-83711960
本简章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引进高层次人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3年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和报名登记表.rar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引进高层次人才领导小组
201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