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均衡发展,稳定我县农村边远学校教师队伍,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审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定向招聘一批农村边远山区学校小学教师。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自愿、承诺、户口本地化选人的原则。
3.坚持教师资格准入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招聘农村边远小学综合类教师30 名。具体岗位见后《隆回县2011年定向招聘农村边远小学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本人自愿在首聘岗位连续工作不少于15年,且做出书面承诺,聘用后装入本人档案。
3.具有全日制中专(师范类)或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
4.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户籍:须具备招聘学校所在乡(镇)常住户口(2010年12月31日以前迁入的常住户口)或入学前户籍在招聘学校所在乡(镇)并现户口在原毕业院校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
6.年龄: 1975年9月1 日至1993年9月 1 日期间出生。
四、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7日— 11月19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隆回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必须本人持相关有效证件现场报名,概不受理他人代报或电话报名)。
4.报名要求:
报名时请本人持以下相关证件:
(1)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2)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相片3张,并现场摄像。
(3)每人交报考费200 元,并填写《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4)由隆回县人社局、隆回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初审,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即取消报考资格,其一切责任自负。
5.开考比例:
招聘计划人数与总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如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而确需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招聘岗位计划时,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二项,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所有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
1.笔试
(1)所有考生均参加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占20分,专业知识占80分(语文、数学各占40分。)
(2)公共知识考试的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内容。
(3)专业知识考试的内容为语文、数学中等师范类相关知识。
(4)笔试时间及地点:
2011年11 月26日上午9:30—11:30。考试地点:隆回县万和实验学校。
(5)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1 年11 月25 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地点:隆回县教育局人事股。
2.面试
(1)面试入围按报考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成绩相同时,并列排名。
(2)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采取100分制。备课时间40分钟,说课时间10分钟,由评委当场评分。面试时间地点在隆回教育网、隆回县人社网上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受检人员自理。
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程序分阶段在隆回教育网、隆回人社网发布和在县委、县政府、县教育局门口张榜公布。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组织资格复审和考察考核。
如有自愿放弃和体检不合格者,则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合格人员,由隆回县人社局、隆回县教育局审查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聘用原则:拟聘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本人户籍所在乡(镇)学校岗位;如在本乡(镇)未能选择到学校岗位的拟聘人员,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就近选择其他乡(镇)缺岗学校岗位。
(六)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客观公正,县监察局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隆 回 县 教 育 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 边远学校教师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