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2012年公开选聘九龙学校、万和实验学校、桃洪镇中心学校初中、小学教师补充公告
为更好地做好隆回县2012年公开选聘教师工作,经集体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及要求
(一)思想、工作表现好,近三年内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二)工作年限:凡报考者须是在本县除桃洪镇以外乡镇连续工作五年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
(三)学历:报考者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教师资格证要求:
1、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岗位的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报考小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岗位和初中教师岗位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才能报考:
(1)、具有与报考学科相同的专业学历;
(2)、以报考学科公开招考进入教师队伍;
(3)、具有与报考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证。
(五)报考有关规定
1、报考者根据自身条件限报初中或小学相应一个岗位,根据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学校。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现在小学岗位连续工作两年以上,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须现在初中岗位工作;因工作需要初中教师安排到小学任教不满两年的可报考初中岗位。
2、中学教师到小学跨乡镇支教过两年及以上者,根据第(四)点教师 资格证的要求,可报考小学岗位。
3、高中教师可根据第(四)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报考初中相应岗位。
二、报名时间:2012年7月11日— 7月15日18:00止。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笔试时间及地点:2012年 7月20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2年 7 月19 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原已报名的人员可在报名期限内按补充公告的条件修改或重报报考岗位。
隆回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隆 回 县 教 育 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