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因教育发展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国家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岗位需要、学科对口的原则。
3.坚持教师资格准入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共招聘教师147名,其中小学教师50名、农村边远学校小学教师30名、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5名、初中教师39名、县职业中专教师12名、高中教师11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见附表一。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1.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拟聘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在规定的期限内报到上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一经聘用,在所聘学校或乡(镇)连续服务5年以上,方可调动;农村边远学校本人自愿在首聘岗位连续工作不少于15年,且做出书面承诺,聘用后装入本人档案;
3.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7年8月16日以后出生;
4.户籍:见附表
5.教师资格证要求:①报考初中及以上学校岗位的,须具有相应层次、相应类别的有效教师资格证,报考县职业中专的专业教师除外;②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有效教师资格证。
6.学历:具体要求见《隆回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及应聘条件一览表》
7.凡报考我县特岗教师的以已确认的特岗岗位为准;
8.凡已婚考生报考,须出具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的生育状况证明;
9、大学生村官限2008、2009年在我县乡村任职者。
10.报考者根据自身条件限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02〕2号)文件精神,为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凡高校毕业两年后的考生,需持政府人事部门的人事代理合同或人才交流中心证明报名。
四、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 年 8月14日— 8月16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隆回县万和实验学校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必须本人持相关有效证件现场报名,概不受理他人代报或电话报名)。
4.报名要求:
报名时请本人持以下相关证件:
(1)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入学前为隆回户籍,须出具原迁出地派出所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填写好的《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下载见附表二)。
(2)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相片3张。
(3)每人交笔试考务费200元。
5.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开考比例为3:1
如特殊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人社局审定,部分科目达不到招聘计划开考比例,则调整该计划。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初审,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按《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项,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笔试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均实行百分制,其中公共科目占总成绩的30%,专业知识占总成绩的30%。
2、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时政常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常识、市场经济理论常识、法律常识等;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本专业相关知识。考试不指定用书。
笔试时间及地点:2012年8月19日上午8:30——10:00,考公共科目;8月19日上午10:30——12:00,考专业科目,
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2年8月18 日下午6:00前到隆回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
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分类确定面试人员(如出现最后一名笔试入围人员成绩相同时,则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科目的要加试技能展示。
(3)面试满分为100分,评分标准及相关要求由评委制定,采取当场评分方式。
(4)面试时间地点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隆回教育网上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普通全日制师范类考生优先。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体检标准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六)公示与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分阶段予以公布,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向社会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考乡镇初中、乡镇小学的拟聘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行选择聘用单位,每人只能按所报科目选择一次;农村边远学校拟聘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本人户籍所在乡(镇)学校岗位;不愿意选择和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五、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县监察局负责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附表: 隆回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及应聘条件一览表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隆 回 县 教 育 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