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桃源县教育局所属公办学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为适应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桃源县教育局所属公办学校拟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全县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共计划招聘教师64名。
普通高中教师25名。其中:语文教师3名,数学教师5名,英语教师2名,物理教师2名,化学教师4名,信息技术教师1名,政治教师2名,历史教师1名,地理教师3名,体育教师1名,生物教师1名。
职业高中教师6名。其中:心理学教师1名,模具设计与制造教师1名,财会教师1名,服装教师1名,机电教师1名,旅游教师1名。
初中教师14名。其中:语文教师2名,英语教师3名,数学教师3名,物理教师3名,化学教师2名,地理教师1名。
小学教师16名。其中:语文教师3名,数学教师4名,英语教师2名,信息技术教师2名,音乐教师2名,心理咨询教师2名,体育教师1名。
幼儿教师2名。
特教学校语言类教师1名。
具体单位及数量见《桃源县中小学公开招聘人员招聘岗位及数量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令。
2、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热爱教育事业。
(二)其他条件
1、年龄:应聘桃源一中教师岗位须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其他学校教师岗位须为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及专业:应聘桃源一中教师岗位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一类本科对应专业毕业并获学士学位。具有研究生学历者,其本科学历也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一类本科对应专业毕业。其中应聘桃源一中体育教师岗位者专业特长须为体操。
应聘其他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初中教师岗位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对应或相关专业毕业。
应聘小学教师岗位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对应或相关专业毕业。
应聘特教学校教师岗位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语言类专业毕业,有一定英语、手语基础。
应聘幼儿教师岗位者,须为中专及以上幼儿教育专业毕业。
3、教师资格:应聘职业中专教师岗位者,须持有合法教师资格证,暂未获证者,签订聘用合同后,由受聘者按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要求两年内自行负责获取合法教师资格证。
应聘其他教师岗位者,须持有合法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暂未获证者,须在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时出示合法教师资格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中。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4月15日17时)。
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桃源人事人才网站上报名;
应聘者凡在网上填写上传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尤其所填写的毕业学校和所学专业必须与毕业证和档案材料完全一致),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须是本人近期免冠的正面照片,并认真核对所有相关信息无误后方可;否则,后果由应聘者自负。然后等待网上预审资格。
2、网上预审资格(网上预审资格截止时间:2012年4月15日17时)。
由县招考领导小组根据应聘者网上填报上传的信息确定应聘者参考资格。
凡网上已报名的应聘者,请在规定的网上资格审查时间内及时在网上查找资格预审查情况;资格预审查未通过者请根据其资格预审查意见完成或结束网上预报名。
3、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2年4月16日17时)。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缴费,报名考务费150元,缴费后中途一律不得退款;
凡网上资格预审查通过后的应聘者,请于网上审核通过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先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找到自己的缴费编号,再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网上缴费,未缴费者视同放弃参考资格。
网上缴费方法请查阅《桃源县人事人才网上缴费方法》。
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2年4月17日至18日)。
凡已缴费的应聘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自己在网上下载《准考证》和报名表并打印备份,然后仔细阅读和核对《准考证》无误后,按《准考证》规定时间和地点参考;否则,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五、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笔试、试讲、面试、体检、考察、递补、确定拟聘对象、录聘等程序进行。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按照岗位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特殊岗位,由县招考领导小组研究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考。
(一)笔试(占总成绩的20%)。笔试内容为相应专业知识。其中应聘特教学校教师岗位者,笔试内容为英语基础知识和中文写作。
(二)试讲(占总成绩的45%)。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试讲对象。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对应学科(应聘幼师、音乐、体育岗位者需进行特长展示)。应聘桃源一中体育教师岗位者,试讲内容为体操。应聘特教学校教师岗位者试讲时要穿插一定内容的手语。
(三)面试(占总成绩35%)。主要考核应聘者体态、情感、价值观、知识面及语言逻辑等综合能力。
(四)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试讲成绩排名在前的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部分项目进行。
(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对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①资格审查时如发现应聘者所提供的原始证件与报名时填报的情况不一致或属伪造的假证,并影响到报考条件的;
②近三年(2009年度至2011年度)中曾有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
③近三年来(2009年1月1日至录聘之日)受到副科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以正式文件为依据),或受到公安政法部门行政处罚以上处理的人员;
④近三年(2009年1月1日至录聘之日)来违反过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⑤已作结论有经济问题和反映有经济问题暂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⑥有劣迹和参与地下六合彩活动且受到过公安、政法部门处理的人员。
(六)递补。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七)确定拟聘对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方案发布的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其中应聘桃源一中教师岗位综合分低于85分者不予聘用,应聘其他教师岗位综合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八)录聘。公示后无异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名册表》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社局审批同意,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相关事宜
1、成立招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纪委、县人大内司委、县人社局、县编办、县教育局、县一中组成。
2、联系电话:6639332 6622400
附:《桃源县中小学公开招聘人员招聘岗位及数量表》
桃源县机关事业单位
公开招考领导小组
201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