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津市市第一中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根据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单位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试教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语文、物理、地理、生物、通用技术教师各一名。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思想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①具备一本院校(不含二级学院)全日制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与招聘学科相一致。通用技术教师适合物理、信息技术等相关专业;
②具有对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③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达二甲。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免冠照片3张,到市教育局人事股报名。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毕业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书》等有效证件(证明)报名。正式聘用时,凭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方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否则不予聘用。在职人员应持原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间2012年5月23日至2012年5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时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
2、资格审查
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方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以电话方式通知其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通知。
3、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不进行笔试,只进行试教。试教由评委组根据国家课程标准命题,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独立备课和试教,由评委当场评分,试教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科学素养、仪容仪表,就业心态等。备课时间60分钟,试讲时间30分钟。试教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人事局、教育局、一中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6、递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市人事局同意,可按照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7、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市教育局、一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要求提交市人事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招聘人员名单将对外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信访室0736-4200800、市教育局执监室0736-4221678).
8、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一中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报经市教育局审核,并报市人事局审批同意。市一中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以上程序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当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其他
其它未尽事宜,按常办发[2010]2号和常人社发[2011]45号文件执行。
注意事项:考生在试教、体检每个程序中没有按规定时间赶到规定地点,误试、误检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
0736-4222843(市教育局)
0736-4213370(市一中)
津市市人事局
津市市教育局
津市市第一中学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