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区工委、管委研究同意,我区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名。为做好招聘工作,根据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精神。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我区各学校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常德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主要负责全区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名,其中初中教师5名,小学教师5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表)。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心理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纪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报考初中教师应具有全日制高等教育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计算机取得应用能力等级或者合格证书;应聘初中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英语达CET四级及以上水平。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制定招聘方案,报市人社局审批。
(二)发布信息(7月27日—8月2日)。将市人社局审批后的实施方案通过常德经开区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张贴招聘简章向社会发布。
(三)公开报名(8月3日—8月5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所有证件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到常德经开区政务中心五楼人社局515办公室报名,联系人:陈冠宇。在职人员应持原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
(四)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招聘方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每个程序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不符合身份的报考人员,随时取消资格。
(五)确定开考比例:开考比例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是否开考,由市人社局商常德经开区人社局研究确定。
(六)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
1、笔试(8月7日上午),闭卷考试,占总成绩的60%。内容为“综合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和“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不指定考试用书;
2、面试(8月8日),采取说课和提问的方式进行,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七)体检(8月10日),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考核(8月13日—8月14日):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学校和常德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九)递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常德经开区人社局同意,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壹次。
(十)确定拟聘对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试结果,由主管部门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要求提交区人社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方案发布的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区人社局审批同意,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职称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其他未尽事宜,按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0736-7317626
常德经开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常德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