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是教育工作的主体,建设一支数量足够,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是教育事业发展的根本所在。2010年至今,受县财力不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县一直没有补充新教师,致使全县教师队伍年龄结构严重老化。为逐步解决全县教师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促进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根据晋人字【2008】118号《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山西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2012】53号《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60名。
一、招聘名额
(一)初中教师30名,其中:语文10名、数学7名、英语7名、物理3名、化学3名。
(二)小学教师30名,其中:语文10名、数学8名、英语9名、音乐3名。
各学段学科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至少为3:1,对不达比例的学科,原则上核减招聘名额。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
3.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4. 专业水平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二)资格条件
1. 年龄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8日后出生、含8日出生)。
2. 户籍要求:2012年8月8日前具有五寨县户籍或参加高考时以五寨县户籍报考,现未从就学所在地迁回的。
3. 报到要求:已在县人才交流中心或县人才市场报到的未就业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4. 学历要求:应聘初中教师须具备国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教师须具备国家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5. 教师资格证要求:应聘初中教师须具备初中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证。应聘小学教师须具备小学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证。
6. 凡具备以上条件者,可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及特长选报其中一科参加应聘。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受过劳动教养和刑事处罚的;
2.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 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 有弄虚作假行为记录的;
5.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三、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通过五寨县人民政府网站、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五寨县电视台、五寨教育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8月16日——2012年8月20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二)报名详询:五寨县人民政府网站、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五寨教育网站。
(三)报名地点:五寨县政务大厅(五寨县财政大楼底)
(四)报名人员到报名地点填写《五寨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并进行现场数码照相,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并提供证件验证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户口薄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学科。
(五)准考证领取:请于2012年8月22日——8月23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需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六)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教育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应聘人员报考的对口学科专业知识。总分100分(教育理论、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笔试时间120分钟。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分别以招聘名额1:1.5比例确定各学科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能进入资格复审,各学科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可共同列入资格复审名单。
资格复审须持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户口薄等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以各学科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说课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形式为说课,内容为相应科目课程,说课题目现场抽取,60分钟后,面对评委说课。面试总分100分,说课能力占80%,综合素质占20%。面试时间15分钟。
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考生面试时须持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六、拟定聘用人选
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面试成绩×40%)。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满额为止。同一岗位最后一名拟聘用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时,优先录取笔试成绩高分者。本次招聘各个学科出现空缺名额,一律不予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面试成绩,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详询:五寨县人民政府网站、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五寨教育网站。
八、聘用
(一)在笔试之前,分学科依名次预先确定并公示聘用岗位。
(二)根据考生、体检、公示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同时按名次(并列名次按准考证号依次排列)确定应聘人员聘用岗位。
(三)应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对其进行考核,对不履行试用合同或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九、监督检查
在招聘过程中,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检查,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考核、聘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350-4338772或18636018220(监察局)
0350-433210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0-4332186(教育局)
五寨县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领导组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