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汉寿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中心幼儿园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此次共招聘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中心幼儿园幼儿教师5名。
三、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违法生育等情况;
2、身心健康,愿意从事幼儿教育工作;
3、具有幼教专业毕业证或其它专科以上毕业证且正在从事幼教工作;
4、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5、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根据工作需要,对有多年教学经验,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程序及办法
1、发布招聘公告(11月9日—18日)。采取发布网络信息、张贴招聘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2、报名及资格初审(11月16日—18日)。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幼儿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2楼大厅人事考试窗口报名。
3、笔试(11月24日)。按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和幼儿教育学、心里学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4、面试(11月29日)。笔试成绩揭晓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幼儿教学内容说课和现场答问。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12月1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6、资格终审及考察(12月5日)。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终审及考察。
7、公示(12月6日—12月15日)。资格综审及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其他规定及说明
1、报名咨询电话:286230028581812858606。
2、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时,则按有关程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后确定。
3、如因资格终审及考察不合格或不服从分配等情况造成缺额,按照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4、总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人员。
汉寿县人社局汉寿县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