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桃源一中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同意桃源一中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岗位总数11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1名,物理2名,化学1名,政治1名,历史1名,地理1名。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本县在编人员除外)。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令。
2、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热爱教育事业。
(二)其他条件
1、应聘者必须是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校一类本科院校毕业生(须获学士学位),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对应专业,近三年内毕业(2010年、2011年、2012年)。具有研究生学历者(须获硕士学位),其本科学历须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校一类本科院校毕业,本科学历和研究生学历的专业均为招聘岗位对应或相关专业,毕业时间不限。
2、应聘者须获得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暂无资格证者,须有由湖南省教育厅下发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达二级乙等。
3、应聘者年龄要求本科生应在27岁及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应在30岁及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中。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5月19日17时)。
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桃源人事人才网站上报名。
应聘者凡在网上填写上传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尤其所填写的毕业学校和所学专业必须与毕业证和档案材料完全一致),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须是本人近期免冠的正面照片,并认真核对所有相关信息无误后方可;否则,后果由应聘者自负。然后等待网上预审资格。
2、网上预审资格(网上预审资格截止时间:2012年5月19日17时)。
由县招考领导小组根据应聘者网上填报上传的信息确定应聘者参考资格。
凡网上已报名的应聘者,请在规定的网上资格审查时间内及时在网上查找资格预审查情况;资格预审查未通过者请根据其资格预审查意见完成或结束网上预报名。
3、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2年5月20日17时)。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缴费,报名考务费150元,缴费后中途一律不得退款;
凡网上资格预审查通过后的应聘者,请于网上审核通过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先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找到自己的缴费编号,再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网上缴费,未缴费者视同放弃参考资格。
网上缴费方法请查阅《桃源县人事人才网上缴费方法》。
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2年5月21日)。
凡已缴费的应聘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自己在网上下载《准考证》和报名表并打印备份,然后仔细阅读和核对《准考证》无误后,按《准考证》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五、招聘程序
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按照岗位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5的比例确定。如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县招考领导小组研究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低于1:2的岗位不开考。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考。
(一)笔试(占总成绩的20%)。笔试内容为相应专业知识。
(二)试讲(占总成绩的45%)。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试讲对象。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对应学科,备课时间为40分钟,上课时间为15分钟。参加试讲人员的试讲成绩必须达到85分以上才有资格进入面试。
(三)面试(占总成绩35%)。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控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求职动机等。回答问题时应不涉及本人身份(如姓名、家庭背景等)基本情况。
(四)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不低于80分且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试讲成绩排名在前的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部分项目进行。
(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对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①资格审查时如发现应聘者所提供的原始证件与报名时填报的情况不一致或属伪造的假证,并影响到报考条件的;
②近三年(2009年度至2011年度)中曾有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
③近三年来(2009年1月1日至录聘之日)受到副科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以正式文件为依据),或受到公安政法部门行政处罚以上处理的人员;
④近三年(2009年1月1日至录聘之日)来违反过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⑤已作结论有经济问题和反映有经济问题暂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⑥有参与地下活动且受到过公安、政法部门处理的人员。
(六)递补。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产生缺额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中按综合成绩不低于80分且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1次。
(七)确定拟聘对象。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方案发布的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录聘。公示后无异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名册表》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社局审批同意,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相关事宜
1、成立招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纪委、县人大内司委、县人社局、县编办、县教育局、县一中等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
2、联系电话:6639332 6623233
桃源县机关事业单位
公开招考领导小组
201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