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教育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并报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5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招聘计划
初中教师:英语3人 。
小学教师:语文1人;数学2人;英语6人;体育2人;音乐1人。
三、报考条件
(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持有与申报学科、层次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6、报考初中教师职位的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7、年龄18至30周岁(1981年9月30日至1993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8、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9、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1年10月12日至10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二)报名地点
吉利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港路与纬一路交叉口,吉利区科技园办公楼一楼)
(三)提交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计算机等级证、英语等级证以及其它能证明业务能力的证件;
4、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
5、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4张。
(四)办法
1、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按照公布的职位和要求到报名点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填写《吉利区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相关证件复印件附后),经审查合格后,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60元。
2、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专业,相应核减该岗位聘用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报考该岗位人员具备报考其他岗位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岗位时间:2011年10月17日上午8︰30至11︰30;地点:吉利区教育局),不具备报考其他岗位条件或不愿改报其他岗位的,退还已交报名考务费。逾期不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录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4、已报名考生于2011年10月1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凭身份证和缴款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内容、方式及安排
考试包括笔试和试讲,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包括教育综合知识(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知识,心理学知识,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和英语两科,一张试卷,满分100分。笔试作弊或缺考,不得进入试讲。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填写为准。
4、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 以上的考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凭有关证书(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人员凭《志愿者证书》及期满考核证明 材料,“大学生村干部”凭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三支一扶”大学生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及期满考核证明材料),享受笔试成绩加10分的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优惠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5、试讲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专业及招聘计划,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均进入试讲。
(二)试讲
试讲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试讲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准备20分钟后,讲一节与申报专业、层次相一致的20分钟的微型课,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三)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试讲成绩和总成绩,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类别、专业及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试讲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内容执行。
考察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同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和考察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试讲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凡被聘用人员,要求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不服从分配或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教育局组织对其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八、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教师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咨询电话:0379-66917037(区人社局)
0379-66918173(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379-66921959
附件一:《 2011年吉利区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附件二:《吉利区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吉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