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新区幼儿园招聘部分教师,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公开招聘幼儿教师26名,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专业所需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有一定的教育理论知识和教育经验,身体健康;
2、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幼教或学前教育专业毕业,音乐、美术教师要求男性,师范院校相关专业毕业;
3、取得教师资格证;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
报名地点在沧州渤海新区组织人事部,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户口本、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小2寸免冠照片4张,填写报考资格审查表。报名时间:8月11日至8月15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占40%,面试占60%。
幼儿园教师笔试主要考察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知识。按照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进行才艺表演,包括音乐、绘画、舞蹈测试等。
考试成绩相同的依面试成绩。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
六、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新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待遇执行。音美教师聘用后与单位签订从事一线教学工作5年合同。
联系人:张丽 5768302 15100791839
沧州渤海新区组织人事部
201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