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洛阳市伊川县教育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高(职)中教师工作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为高(职)中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师范类本科以上毕业生(职业教育专业不限师范类)。
已被招聘为伊川县特设岗位教师的,不在本次高(职)中教师招聘范围。
四、报考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3、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即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考生年龄放宽到32周岁);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5、申报高中教师须持有与申报学科相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应与招聘计划专业相一致;申报职高教师所学专业应与招聘计划专业相近(教师资格证可放宽到招聘后两年内取得);
6、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
招聘高(职)中教师职位:30人。
(一)高中教师22人:英语2人、政治3人、历史4人、地理4人、生物3人、美术3人、音乐3人。
(二)职教专业教师8人:舞蹈1人、建筑管理1人、数控技术1人、环境艺术1人、经济管理1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人、服装设计1人、市场营销1人。
若报名人数达不到本专业招聘计划1:3的,核减相应专业招聘人数,不做其它调整。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1年8月31日—9月2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伊川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地址:伊川县城豫港大道与酒城北路交叉口)
(三)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1、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
3、教师资格证;
4、就业报到证;
5、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就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按公布的职位和要求到报名点报名,每人限报一个专业,现场填写《2011年伊川县招聘高职中教师登记表》,经审查合格,按规定交纳报名费和信息采集费,并当场进行数码照相。
(五)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录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录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考试内容、方式及安排
考试包括笔试和试讲。
(一)笔试(100分)
1、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知识、心理学知识、常规教学与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
2、笔试时间:2011年9月10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西场学校
4、加分对象: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凭有关证书(参加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人员凭《志愿者证书》及期满考核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及期满考核证明材料),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的政策;
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考生(凭有关省辖市县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享受笔试成绩加10分的政策。
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优惠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加分材料需在报名时提交,逾期提交无效。
5、笔试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6、试讲人员的确定:根据聘用职位、专业及计划,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比例,确定试讲人员。
(二)试讲(100分)
试讲采取从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确定,备课30分钟后,讲一节与申报专业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
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试讲成绩和总成绩,均在伊川教育网上予以公布。
七、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专业及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条例》确定的内容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八、考核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聘用人选。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执行见习期工资(职高教师在取得教师资格证之前均属于试用期,执行见习期工资),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纳入县财政管理,其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的(职高教师两年内不能获得教师资格证的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注:招聘高(职)中教师的有关通知,均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伊川政府网和伊川教育网进行公告,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并查询。
本方案解释权归伊川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