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教育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并报市编办、市人社局同意,决定公开招聘教师20名。依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规定,特制定如下招聘工作方案:
一、组织实施
本次考试招聘教师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老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老城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根据考生笔试、试讲、体检和政审各方面情况,在招聘计划范围内,择优聘用。
三、招聘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教师20名。其中:招聘小学教师12名,初中教师8名。具体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如下:
(一)小学教师职位12名:
语文3名 | 数学2名 | 英语2名 | 体育2名 | 音乐1名 |
美术1名 | 信息技术1名 |
(二)初中教师职位8名:
英语1名 | 物理1名 | 化学1名 | 历史1名 | 音乐2名 |
美术2名 |
四、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尚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具有与申报学科、层次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6、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应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职位的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7、截止2012年6月30日,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
8、截止2012年6月30日,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
9、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规定的身体条件;
10、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方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试讲、体检、考核、聘用审批等步骤。
(一)报名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2012年7月24日9:00至7月27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7月25日9:00至7月28日17:00。
3、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每人交纳考务费60元。网上缴费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
4、报名网址: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http://www.lyhero.com/exam)。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12年8月1日上午8:00至8月4日上午8:0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7、各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专业,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退还已交考务费。
(二)确定加分条件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政策:
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洛阳市农村任职满2年以上(截止时间:2012年6月30日)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