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根据考生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各方面情况,在招聘计划范围内,择优聘用。
二、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
此次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50名。其中:语文19名、数学20名、双语教师5名、音乐2名、体育2名、美术2名。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现户口在西工区辖区(2011年5月30日以前,硕士研究生户口在洛阳市区;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不限户籍),尚未正式就业的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具有与申报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双语教师须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专科学历应同时持有英语以及本次招聘其他学科之一的教师资格证。
6、截止2011年6月30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
7、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8、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非城镇户口且非统招学历的;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审批等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18日(星期六),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30。
2、报名地点:洛阳市西工区原办公大楼1楼大厅(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405号,中州中路与解放路交叉口东南角)。
3、提交材料(原件及3份复印件):
(1)本人户口簿;
(2)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
(4)教师资格证;
(5)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河南省外院校毕业生报到证须加盖河南省大分办毕业分配专用章;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超择业期毕业生持个人人事代理证书);
(6)尚未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应届师范类本科、专科毕业生,可持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证明其学历层次、学历性质(师范类或非师范类)、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层次及专业的有效证明。
(7)个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粘贴在《西工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上)。
4、报名办法:
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按照公布的职位和要求到报名点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填写《西工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可在洛阳市人才网上自行下载填写)一份(相关证件复印件附后),经审查合格后,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和信息采集费并进行数码照相。
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比例低于3:1的,按比例核减计划直至取消。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报名考务费。拟免交报名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乡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
通过报名人员,本人于2011年7月1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录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知识,心理学知识,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1年7月3日上午
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加分对象: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考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凭有关证书(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人员凭《志愿者证书》及期满考核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干部”凭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三支一扶”大学生凭《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及期满考核证明材料),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的政策。其中,2008年在我区任村干部大学生中选聘的代课教师参加招聘并承诺继续在我区农村学校任教的免于笔试,笔试成绩按照当次考试相应学科最高分计算。(《中共洛阳市委组织部洛阳市教育局洛阳市人事局洛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洛阳市财政局关于从代课教师中选聘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洛组﹝2008﹞19号)。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优惠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4、笔试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卷面成绩+加分
5、试讲人员的确定:根据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笔试作弊或缺考者,不得进入试讲。
(三)面试
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由区教育体育局具体实施。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准备20分钟后,讲一节与申报专业、层次相一致的20分钟以内的微型课,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试讲成绩和总成绩,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体育局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公布。
(四)体检
根据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若有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条例》确定的内容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应进行考核和资格复查,考核和资格复查合格者,定为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按专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通过指令性分配的办法确定聘用单位,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在履行报批手续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实行人事代理。凡被聘用人员,要求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0379-63892685 0379-63892780
西工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