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2013年考核招聘高中新任教师公告(第1号)
为提高我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通过考核招聘部分中学高中新任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 职位、数量
学校 |
小计 |
英语 |
化学 |
生物 |
莆田十中 |
4 |
1 |
2 |
1 |
莆田二十五中 |
1 |
1 | ||
莆田十一中 |
1 |
1 | ||
合计 |
6 |
1 |
2 |
3 |
二、范围条件
1.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应届硕士及以上研究生、“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北京师大、华东师大、东北师大、华中师大、西南大学、陕西师大共六所,不含分校或办学点)应届本科毕业生。
2.应聘毕业生需政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中学教育工作,须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高级中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所有证书,包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学位证等,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资格审核、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择优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2年4月1日~4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
2.地点:秀屿区教育局209室(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94-5894433)。
3.要求:应聘对象本人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如实填写《2013年秀屿区考核招聘高中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自行下载填写完整,并贴上近期免冠照片),到指定地点报名,提交相关材料。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研究生还应提供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面试
1.办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
2.内容与分值:面试成绩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70分。现场撰写说课稿(限时60分钟,说课稿不评分),现场说课10分钟。课题从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同一学科同一课题。
3.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4.评委组成与计分办法:每学科评委由7-9人组成,评分采取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个,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考核
1.对象: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职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进行加试面试,并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确定为考核对象。
2.办法:考核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样表见附件2)。
(四)体检
1.地点: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综合性医院。
2.对象:经考核合格的应聘对象。
3.标准:参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面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入聘签约时,入聘对象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签约。所有入聘对象均须随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无法提供者,取消其入聘资格。入聘对象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选择学校。不按时参加签约的,视同放弃资格。入聘签约时间另行通知。
(六)递补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五、评委选聘
区监察局、区教育局共同负责从全省范围内随机抽调面试评委。
六、注意事项
1.对应聘对象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2.新招聘教师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4年内不得擅自离岗,若擅自离岗的其个人人事档案必须满4年后方可转移。申请调往外县区的,按照当年度教职工调配政策规定执行。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区招聘领导小组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均在秀屿教育信息网(http://xyq.ptjy.com)上公布,敬请关注,不另行通知。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13年秀屿区考核招聘高中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
2.秀屿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聘用审查表
2013年3月18日
附件1:
2013年秀屿区考核招聘高中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
报名编号: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一 寸 相 片 | ||||||||||||||||||
政治面貌 |
民族 |
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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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
省 市 县(市、区)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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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普通全日制 |
是否师范类专业 |
培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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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学位 |
外语语种及水平 |
计算机 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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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特长 |
普通话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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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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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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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简历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学校学习,任何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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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期间 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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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单位 |
报考 岗位 |
是否同意 统一调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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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声明:本人确认以上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导致被取消录用资格,本人愿负全责。 考生签名(手写): 年 月 日 | |||||||||||||||||||||
资格审查意见 |
经资格审查合格,同意报考。 盖 章 年 月 日 | ||||||||||||||||||||
注:报考单位统一填写“秀屿区”,报考岗位填写“高中XX学科教师”。具体聘用学校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由考生自主选择。
附件2:
秀屿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聘用审查表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文化 程度 |
||||
第一学历毕业院校 |
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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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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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 部门 意见 |
审核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公安 部门 意见 |
审核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档案审查意见 |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
注:计生部门意见由县区或以上计生部门签署,公安部门意见由户籍所在派出所签署,档案审查意见由秀屿区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审查签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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