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教育局201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为适应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依照《2013年张家港市中小学、幼儿园招聘录用新教师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我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面向全国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
2.面向全国招录10个“985”专项职位,报名对象:2013年“985”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面向本市招聘生源地为张家港市的“211工程”大学2013年应届本一毕业生。
4.面向本市招聘生源地为张家港市具有教师资格证的2013年应届师范类本科、专科毕业生和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2届师范类本科、专科毕业生。
5.面向社会招聘职业类学校专业教师9名。报考对象:生源地为张家港市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 2012年或2013年毕业;②2011年及以前毕业,具备相应专业高级工及以上专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助理职称,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事关系在张家港市;③具备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在教育、劳动部门组织的相关专业比赛中获省三等奖及以上奖项,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事关系在张家港市;④具备高级技师证书,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招录8名具备张家港市户籍、2008年9月以来连续在张家港市幼儿园任教、具有教师资格证和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在职教师(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面向全国招聘“双语”教师。
①2013年应届师范类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四年制本科双语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英语水平较高(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能力,报考小学英语,英语水平必须达到专业八级,报考其他学科必须达到英语六级)。
②国外留学回国人员,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教师资格证,在英语语言国家不少于四年的学习、生活经历,英语语言国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上述对象中,应聘我市中学教师(含职教类专业教师)职位,在2013年8月1日报到时,必须具有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1、2、3、5类对象中,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录用后须在3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如3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关系);应聘我市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位,在2013年8月1日报到时,必须提供全日制(幼儿园自聘教师除外)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以及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所有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硕士及以上研究生、“985”高校毕业生、“211”工程大学毕业生限报中学教师职位或“双语”职位。本市师范类生源也可报考小学或幼儿园教师岗位。
报考学科职位与所学专业相对口。报考职教类专业教师职位可专业相近。今年,幼儿教师职位继续实行不受专业限制,但幼师专业毕业生的录取比例不低于80%(非幼师专业毕业的不多于7名)。
二、招聘岗位、人数
详见《2013年张家港市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招录计划表》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3年3月30~31日(周六、周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除报考“985”职位的考生外,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统一进行现场报名,地点:张家港市实验小学东校区(市区玉兰路1号)。
网上报名:仅限“985”职位考生,报名网址:张家港市人事考试培训网(www.zjgrskspx.com);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3年3月21日9:00至4月10日16:3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jpg、tif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3月21日9:00至4月10日16:30。(报考人员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三)咨询电话
(0512)58215343;58155292
(四)相关要求
1.现场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
①身份证、户口簿;
②学生证(2013应届毕业生提供);
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表)(2013应届毕业生提供,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2届毕业生可提供报到证);
④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2013应届毕业生提供);
⑤学历(学位)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暂不提供);
⑥教师资格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暂不提供);
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
⑧幼儿园在职教师另须出示在本单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证明材料和市人社局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单;
⑨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⑩报考职业类学校专业教师岗位的考生,具有高级技师证书或技能比赛省金牌及以上证书的,在报名时请出示证书原件,以便在第一轮考核时给予加分(报名时不能提供证书的,视作无证,不予加分)。
上述应聘者,报名时均须携带填写好的《2013年张家港市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报名表》(http://www.zjgedu.com.cn公告栏下载),提供二寸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缴纳报名、考核费100元。
2. 采取网上报名的10个“985”专项职位,报考人员按规定填写详细信息。
报考对象须保证对所提供的应聘材料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即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试、考核时间及录用办法
(一)考试、考核
1.招聘考试考核分两轮。
第一轮为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笔试、部分学科另加专业技能测试)。其中,“985”职位第一轮为人岗相适度评价,4月15日前,组织专业考官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者进行人岗相适度评价,评价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为60分,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张家港教育信息网公示栏公示)。
第二轮为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说课面试)。其中,10个“985”专项职位,面试形式为上微型课。
2.笔试时间为4月13日(周六)上午。
3.加试技能时间:音乐(含双语)、美术(含双语)、体育(含双语)、科学、综合实践、职业类学校专业教师的技能加试为4月13日下午;双语教师的听力和口语测试为4月14日(周日);幼儿教师绘画技能加试时间为4月13日上午笔试之后,其他专业技能加试安排在4月14日(周日)进行(其中,幼儿园在职教师的其他技能考核提前至4月6日进行)。
4.说课面试时间为4月20日(周六)。其中:“985”职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于4月19日17:00时前现场报到(报到地点另行通知)并接受资格复审(食宿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往返路费给予定额补贴),复审时应提供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录用办法
第一轮“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总分为100分(有技能测试的学科以笔试50%+技能50%计算)。在此基础上,对报考职业类学校专业教师职位的获得高级技师证书的人员以及获得技能比赛省金牌及以上奖项的优秀本科毕业生,给予加分(有高级技师证书的加20分;全国金牌、银牌分别加15分、10分,省金牌加10分)。根据各科各类招聘计划数,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招录数1:3的比例确定取得第二轮考核资格的人选(不足1:3的,笔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第二轮)。
第二轮“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总分为100分。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第一轮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和第二轮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各占50%的比例;“985”职位按人岗相适度得分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分高者。(东渡学校“双语”岗位和“常阴沙学校”小学音乐、美术岗位,单独设立合格分数线,成绩合格者,方可录用。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五、体检、政审、录用及管理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者,统一进行考核(政审)。考核合格后在张家港教育信息网(www.zjgedu.com.cn)公示7天,因体检、考核(政审)、公示不合格或录用过程中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经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公示合格的拟录用对象,由市教育局发《签约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与我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江苏省教育厅印制)和《毕业生就业补充协议书》(张家港市教育局印制)。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我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签约,即视作自动放弃。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为张家港市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按张家港市现行教育系统规定的标准执行。“985”专项职位录用人员列入市青年预备队人才库强化跟踪培养。
附件:1.2013年张家港市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招录计划表
2.2013年张家港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表
3.张家港市教育简介
4.“985”高校名单
张 家 港 市 教 育 局
张家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3月18日
附件1:
2013年张家港市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招录计划表
学科 |
中学 |
小学 |
幼教 |
东渡学校 (双语) |
常阴沙学校 | |
一般岗位 |
“985”专项职位 | |||||
政治 |
1 |
|||||
语文 |
7 |
4 |
25 |
|||
英语 |
6 |
3 |
10 |
小学英语2名 |
||
数学 |
3 |
2 |
16 |
小学数学2名 |
||
物理 |
3 |
1 |
||||
化学 |
1 |
|||||
生物 |
1 |
|||||
历史 |
1 |
|||||
地理 |
1 |
|||||
音乐 |
1 |
3 |
小学音乐1名 |
小学音乐1名 | ||
体育 |
4 |
8 |
小学体育1名 |
|||
美术 |
1 |
小学美术1名 |
小学美术1名 | |||
特教 |
1 |
|||||
信息技术 |
1 |
1 |
||||
综合实践 |
1 |
|||||
心理学 |
1 |
|||||
幼教 |
42 |
|||||
科学 |
3 |
|||||
职教机械 |
3 |
|||||
职教会计 |
3 |
|||||
职教商务 |
1 |
|||||
职教汽修 |
1 |
|||||
职教旅游 |
1 |
|||||
合计 |
40 |
10 |
69 |
42 |
7 |
2 |
备注:1.另招录省特级教师或大市学科带头人2名,列入“港城英才计划”; 2. 3.招录的42名幼儿教师中,含2名机关幼儿园代招计划和8名幼儿园在职教师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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