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教育局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市属学校教师公告(2013年第1号)
为加快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跨越发展,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加强市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属学校(幼儿园)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人数及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
高中物理教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物理学、应用物理学、物理教育类专业 |
1983年3月18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 ||||
高中地理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地理学、地理教育类专业 | |||||
高中体育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体育教育、体育类专业 | |||||
高中语文教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中文教育等专业 |
1983年3月18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具有211大学毕业证书。 | ||||
高中化学教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化学教育类专业 | |||||
高中通用 技术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物理学、应用物理学、教育技术学 | |||||
中职语文教师 |
1 |
硕研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 |
1983年3月18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允许相近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11大学本科毕业生、及本科在211大学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 | ||||
中职艺术教师 |
1 |
硕研及以上 |
音乐学 | |||||
中职体育教师 |
3 |
本科及以上 |
体育教育、体育类专业 | |||||
中职专业教师1 |
1 |
本科及以上 |
物流管理 | |||||
中职专业教师2 |
1 |
本科及以上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 | |||||
中职专业教师3 |
1 |
本科及以上 |
会计学、财务会计教育、财务管理 | |||||
中职专业教师4 |
1 |
本科及以上 |
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 | |||||
中职专业教师5 |
2 |
本科及以上 |
机械类相关专业 | |||||
中职专业教师6 |
2 |
本科及以上 |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 | |||||
特殊教育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特殊教育 | |||||
幼儿教师1 |
4 |
本科及以上 |
幼儿教育(学前教育) |
1988年3月18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浙江生源或舟山户籍 | ||||
幼儿教师2 |
6 |
大专及以上 |
幼儿教育(学前教育) |
1983年3月18日以后出生,有1年及以上省一级幼儿园执教经历,舟山生源或舟山户籍。 | ||||
汽修实训指导教师 |
1 |
专科及以上 |
汽修相关专业 |
1978年3月18日以后出生,取得高级工及以上技术证书,有二年及以上企业相关工作经历。 | ||||
机械装配实训指导教师 |
2 |
专科及以上 |
机械设计、机械维修相关 专业 | |||||
数控加工实训指导教师 |
2 |
专科及以上 |
数控加工相关专业 | |||||
电子电工实训指导教师 |
2 |
专科及以上 |
电子技术相关专业 | |||||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上表所规定的学历、专业及其它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教师义务;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学生,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不能报考;目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处分期间或虽未规定处分期限,但截至2013年3月18日受警告处分未满6个月,受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未满12个月的人员不能报考;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5.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报考幼儿教师1和幼儿教师2岗位的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6. 要求舟山户籍的以2013年3月18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7.工作经历等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截止至2013年3月18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信息发布平台
1.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srls.gov.cn)。
2.舟山教育网站(http://www.zsjy.gov.cn)。
其中舟山教育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平台。
四、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3月27日至4月10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双休日除外)。
2.现场报名地点和咨询电话: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舟山市临城定沈路423号)。电话:0580-2046210,张老师、邓老师。
3.报名须携带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非应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还须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5)《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职位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经舟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舟山市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初审情况将于4月中旬在舟山教育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关注,有异议请及时与报名咨询电话联系。
五、考试时间、内容
考试一般包括笔试和面试(报考体育、艺术和中职专业、实训指导教师岗位的加测专业技能),笔试内容为作为相应岗位的教师必备的相关知识;面试内容为上课(或说课),主要测评相应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举止等基本素质修养;技能测试内容为相应岗位的教师必备的技能水平和实操能力。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技能测试对象。
面试和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
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办法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和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面试成绩的3:7(加测专业技能的按笔试、面试、技能测试成绩的3:3:4)折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二位小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
本人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由面试、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后再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不再递补。
笔试、面试、技能测试、体检、考察等相关通知在舟山教育网上提前发布,不按通知要求参加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和体检等的视作本人放弃。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七、公示及聘用
1.经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舟山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2013年7月31日前)并取得报考专业(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聘用人员须在二年工作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由舟山市教育局统一调配到市属相关学校工作。
3.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4.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教育局解释,咨询电话:2046210,监督电话:2600333。
舟山市教育局
二○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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