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阜阳市委党校招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党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
招聘3名教师,其中法学专业1名,经济学专业1名,文史哲专业1名。
二、基本条件及资格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校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含硕士)学历,并拥有与学历匹配的学位,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基本一致,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具有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并拥有国家教育教学部门颁发的学历与学位证书,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基本一致,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能胜任党校教学科研工作;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1、发布简章。通过《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阜阳市人事人才网》、《阜阳先锋网》、《中共阜阳市委党校网》、《阜阳日报》、阜阳电视台等媒体公开发布招聘简章。
2、报名。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4日至2013年3月22日。报名人员请登录《阜阳市人事人才网》、《阜阳先锋网》、《中共阜阳市委党校网》下载报名表并于2013年3月22日下午6:00前(以邮戳或发送邮件的时间为准)将报名表和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的复印件或制作成数字图片。)1份邮寄或发送至阜阳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0558-2552105,联系人:陶老师,邮编:236008,邮箱:zzrsc2105@163.com)。
3、资格审核。(1)初审。由市委党校组织资格审核小组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复印件或发送的相关资料制作成数字图片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阜阳市人事人才网》、《阜阳先锋网》、《中共阜阳市委党校网》等媒体上进行公布。(2)复审。笔试前一天,报考人员将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原件于中午12点之前缴至市委党校人事处,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党校等单位人员组成资格审核小组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如发现弄虚作假及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形的,取消考试资格。
4、考试。
(1)、开考比例:
①每个专业参加笔试人数的比例达到1:8方可开考(若低于该比例取消此专业的招聘)
②每个专业参加试讲比例为1:5(专业笔试成绩前5名进入试讲和面试环节,如有退出该环节的,按成绩依次递补,如最终进入该环节人员比例达不到1:5,取消此专业的招聘)
(2)、成绩构成
①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理论知识和申论,占考试总成绩的40%。(博士学位报名者笔试成绩加3分)
②试讲和面试:试讲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二次试讲和面试成绩×60%
笔试和试讲、面试成绩将于考试后在《阜阳市人事人才网》、《阜阳先锋网》、《中共阜阳市委党校网》上公布。
5、组织体检及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排名进行体检和考察,总成绩相同的,二次试讲和面试分数较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各专业考试成绩排列名次依次递补一次。
6、拟聘对象确定、公示及人员确定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按各专业选聘名额,经市委党校校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阜阳市人事人才网》、《阜阳先锋网》、《中共阜阳市委党校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入编手续,试用期壹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转正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程由市纪委监督,如发现在选聘过程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将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电话:0558--2202261
中共阜阳市委组织部
阜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中共阜阳市委党校
201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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