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在编在岗(在本校区内任教),城区外(不含慎城镇)现任教学人员(含我县2009年招聘的特岗教师)。
(一)思想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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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在编在岗(在本校区内任教),城区外(不含慎城镇)现任教学人员(含我县2009年招聘的特岗教师)。 二、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 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初中岗位: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报考小学岗位: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
学科 学校 |
语 文 |
数 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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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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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
历史 |
地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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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
信息 |
合计 |
三中 |
6 |
3 |
5 |
3 |
1 |
2 |
4 |
3 |
1 |
0 |
1 |
0 |
1 |
30 |
五中 |
7 |
7 |
7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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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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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1 |
1 |
30 |
实验小学 |
7 |
8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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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 |
3 |
3 |
30 |
管仲小学 |
1 |
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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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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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1 |
1 |
10 |
四、报名
(一)时间:2012年6月18日---2012年6月22日;
(二)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城北新区);
(三)提供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颍上县2012年选调教师资格审查表》(附件下载);
(四)每科设岗数与报考人数应在1:3以上,否则,相应削减或取消该学科岗位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五)程序
1、资格审查;
2、考生交费90元;
3、电子采像:报名者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现场电子采像;
4、提交报名材料:现场交报名材料,不按要求提交者责任自负。
五、考试
(一)内容: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其中专业知识90分,主要考相应学科专业知识;综合知识10分,考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等;
(二)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12年7月3日—4日,县行政服务大厅一楼。
六、验证、考查
(一)验证:对证件有异议者,进行查验,验证不合格者,取消其参选资格,并追究其责任;
(二)考查: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划定考查人员(总分相同时,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者,学历高者、任教时间长者优先);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能确定为考查对象。考查工作由县选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审查应聘者的学籍、证件、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及遵守国家法律等情况。如考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查对象(只递补一次)。
七、调动聘用
考查合格者,选调到相应单位任教,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八、公示
选调工作程序、结果及时在颍上教育信息网公示,接受监督。
监督电话:4412871(县监察局)
4410338(县人社局)
4432616(县教育局)
九、本公告由颍上县教师选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颍上县2012年选调教师资格审查表.doc
颍上县教师选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