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教师选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岗学校、学科和人数
学科 学校 |
语 文 |
数 学 |
英 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数控 |
电子 电工 |
学前教育 |
舞蹈 |
合计 |
一中 |
12 |
16 |
11 |
7 |
6 |
5 |
1 |
2 |
2 |
1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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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二中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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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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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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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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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职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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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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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1 |
7 |
实验幼儿 园 |
20 |
20 |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学历、资格、年龄及专业要求
1、高中教师招聘
(1)学历: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12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2012年应届普通硕士研究生);
(2)资格:具备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2012年应届研究生,报考职教中心数控、电子电工、学前教育岗位的暂不限,但上岗后二年内须取得);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后出生)。
2、幼儿园教师招聘
(1)学历:国民教育幼儿师范及以上学历(含2012年应届全日制普通师范院校幼师专业毕业生);
(2)资格: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后出生)。
以上年龄以学籍档案为准,我县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6月18日---2012年6月22日。
(二)报名地点:颍上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城北新区)。
(三)报名者应提交材料:毕业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院校出具的详实证明及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颍上县2012年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附件下载)。
(四)报名程序
1、资格审查。对报名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2、考生交笔试费90元;
3、电子采像:报名者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现场电子采像;
4、提交报名材料:现场交报名所需材料,若不按要求提交者,责任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以100分计,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即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内容:相应专业知识70分,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等)30分;
2、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12年7月3日—4日,县行政服务大厅一楼。
(二)面试
1、按笔试成绩1︰2确定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参加面试;
2、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各岗位报名数应在1︰3及以上,否则,相对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五、考核、体检
按考试成绩1︰1确定考核、体检对象。如考试成绩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同等学历毕业年限长者优先,再相同时一同纳入考核、体检。
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行为、业务能力,应提交材料进行考核。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办法》执行,对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相关政策与保障
聘用人员纳入我县正式教职工编制,享受公办教师的同等待遇。
七、招聘纪律
教师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规范操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公示
招聘工作程序、结果在颍上教育信息网公示,接受监督。
监督电话:4412871(县监察局)
4410338(县人社局)
4432616(县教育局)
九、本公告由颍上县教师选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颍上县教师选招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