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是广州市教育局直属的唯一一所全日制公立幼儿园,前身为基督教女青年会幼稚园,始创于1912年。本园1986年被评为广州市示范幼儿园,1996年被评为首批省一级幼儿园。我园曾获“全国先进单位”、“全国三八红旗手”、“市普教系统教科研先进单位”、“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等光荣称号。因幼儿园发展需要,现招聘幼儿教师2人、保育员2人、炊事员2人。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拟招聘的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 | 幼儿教师 | 保育员 | 炊事员 |
人数 | 2 | 2 | 2 |
2、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条件:
(1)幼儿教师: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前教育等师范类专业毕业。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具备[穗府2003]72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非应届毕业生必须持教师资格证,(广州市公办园在编教师需凭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应聘条件: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含2011年、2012年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且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报名时须提交由所在大学或学院提供的师范生证明原件,须在2013年12月30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2)保育员:具有高中(中职)或以上学历,女,有保育员上岗证或保育员职业技能资格证,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广州市户口,有相关工作实践经验者优先考虑。
(3)炊事员:具有高中(中职)或以上学历,有厨师证,男,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女,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广州市户口,有相关工作实践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应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者于2013年1月4日—6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00)带简历(备小一寸彩色照片两张)、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或3个月内计划生育有效资料、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到广州市滨江东路宜利街13号(海琴湾小区内)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报名(所提供复印件、资料恕不退还),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笔试。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34321205、34205466
(二)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笔试与面试合格成绩均为60分。幼儿教师专业招聘岗位数与报名数比例未达到1:3的,不予开考。保育员、炊事员等紧缺岗位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招聘笔试内容:教师岗位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保育员岗位包括保育知识和综合素质测试;炊事员岗位包括烹饪理论和综合素质测试。
2、考试办法:
(1)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本校网站公布。
(2)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岗位数1:3确定,若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员数的比例低于1:2的,则取消该岗位的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名单将在幼儿园网站上公布。面试包括面谈和实操两个环节。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本校网站公布。
A、面谈和实操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B、面谈和实操的成绩分别占面试成绩的40%和60%。
C、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3、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3年1月8日上午9:00—10:30
面试时间:2013年1月9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教师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保育员体检到园区属地妇幼保健院进行体检;炊事员到属地防疫站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与应聘者各负责50%,如需复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
(四)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或学习成绩等。
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五)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学校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本公告有关条款解释权在本校。
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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