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多伦县招聘“同工同酬”幼儿教师公告【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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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锡盟委、锡盟行署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基础教育质量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党发〔2018〕80号)和《锡林郭勒盟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锡教发〔2018〕35号)要求,为解决全县公办幼儿园教师短缺问题,落实公办幼儿园教师待遇保障政策,解决“同工不同酬”问题,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工同酬”幼儿教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县公办幼儿园招聘“同工同酬”非编制管理幼儿教师60人(详见岗位需求表)。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立足长远、着眼发展、优化配置。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履职的基本身体条件。
(二)具有多伦县户籍(2020年8月10日前落户,含8月10日)。不具有多伦县户籍的,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
1.现在(2020年8月10日前,含8月10日)多伦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职工配偶;
2.现在多伦县服务和在多伦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特岗教师”和社区民生志愿者。
(三)报考幼儿教师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2年8月10日之前,1985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四)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应当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中专(含职高)学历为学前教育专业,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受疫情影响,教师资格证考试不能如期进行,本次采取“先上岗,后考证”的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大中专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先上岗的大中专毕业生在2020年12月31日以后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以及现役军人和在校学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四、身份说明
本次招聘幼儿教师为“同工同酬”非编制管理在册教师。
五、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险
(一)工资标准参照现行公办幼儿园幼儿教师工资待遇执行。
(二)按企业职工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聘用教师管理
(一)用人单位与聘用教师签订非编制教师聘用合同,合同期限统一确定为3年(含试用期1年),合同期满终止。根据工作岗位需要,经续聘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可续聘,每3年续聘1次。续聘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与聘用教师不再续签非编制教师聘用合同。
(二)所聘教师的年度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结果作为所聘教师奖惩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在合同期内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及非编制教师聘用合同约定事项,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非编制教师聘用合同关系。
(三)所聘任教师不纳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范围。
七、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多伦县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人社局微信公众平台等统一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期限为5天(2020年8月10日至8月14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1.报名
(1)报名工作由教育局负责。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0年8月15日至8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办理。报名地点:多伦县教育局办公室。
(2)每名报名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名完成并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得调整所报岗位。报名前,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时,除报名表外,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近期白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学历证,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其中,现在多伦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职工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单位证明。多伦县服务和在多伦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特岗教师”和社区民生志愿者,需提供服务证书。
(3)报考人员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4)要求招聘岗位数与参加考试人数之比达到1:2,达不到的相应减少招聘岗位。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教育局负责,相关成员单位协助审核,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