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教育局配合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与面试均由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承担。(考试时间请关注多伦县政府门户网站等有关媒体公告)
1.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部分,其中专业知识占70%,综合知识占30%。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笔试结束后,对参加考试的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场按照标准化设置。
(4)笔试时间、地点和应携带的证件,详见准考证。
2.面试
(1)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数,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若开考比例未达到1:3,则该岗位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与笔试成绩一同公布。
(3)面试采取分组方式进行。
(4)面试满分100分,分为说课、组织游戏活动、才艺展示三个部分,三部分分别占面试成绩权重的40%、30%和30%。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报考人员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均四舍五入。
总成绩公布后,根据报考人员报考岗位,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数。拟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的,对并列人员按照面试成绩分数高者录取,如该成绩相同,对并列者采取面试方式加试,依照加试成绩择高分者录取。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由县公开招聘非编制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多伦县医院进行。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要在多伦县公开招聘非编制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同一岗位其他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通过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确定拟聘用教师及公示
1.根据考试、体检结果,在核实报考人员原始学历档案之后,确定拟聘用人员。
2.将拟聘用教师情况在多伦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有关媒体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对拟聘用教师有异议的,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由多伦县公开招聘非编制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
(六)报到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由县教育局统一分配到用人单位。按《多伦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非编制教师实施方案》及招聘公告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教师签定非编制教师聘用合同。聘用教师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教育局指定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关系。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479-4524140(县教育局)
0479-452964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电话:0479-4822302(纪委派驻教育纪检组)
0479-4822870(纪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组)
1.多伦县幼儿园“同工同酬”非编制教师岗位表
2.多伦县招聘“同工同酬”非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
多伦县教育局
多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