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尼特右旗2017年政府购买基层幼儿教师服务岗位实施方案
为了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稳定幼儿师资队伍,确保正常开展幼儿教学工作,促进我旗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旗实际,经旗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购买基层幼儿教师服务岗位,为使购买、承接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
(二)坚持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购买服务岗位计划
本次政府购买基层幼儿教师30名(蒙语授课幼儿教师、汉语授课幼儿教师各15名),如果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的开考比例(即购买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则相应核减购买岗位数额。
三、购买服务岗位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思想品德良好,具备幼儿教育教学工作基本能力和体检要求。
(二)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学历条件:
1、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且具有幼儿园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2、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项目中支教人员且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四)户籍条件
应聘者应具有苏尼特右旗户籍(落户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之前),对于入学时将户籍迁出苏尼特右旗,毕业后两年内未将户口及时迁回的报名人员,可以按照父母户籍为准;在苏尼特右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六类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五)应聘蒙授幼儿教师岗位的要求用标准蒙古语音发音;应聘汉授幼儿教师岗位的要求具备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校学生,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2、近五年内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人员;
3、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判刑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其它不宜录用的人员。
四、购买主体与承接主体
旗教育科技局下属的基层幼儿园为本次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富捷人才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由承接主体为购买主体提供劳务派遣服务。购买主体与承接主体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承接主体与本次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政府购买服务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16日——2月17日
2、报名地点:苏尼特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会议室
3、报名提供材料:
①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学信网下载打印);
③近期同一底片免冠大一寸彩照4张;
④应聘者需如实填写《苏尼特右旗2017年政府公开购买基层幼儿教师岗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⑤服务期满六类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报名及考务费每人70元,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免收费用,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须携带相关部门出具的贫困家庭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旗教科局和人社局负责,旗教科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教师资格、学历、专业等进行审核,并对应聘蒙授幼儿教师岗位的报名人员进行语音测试;旗人社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户籍信息,以及是否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行审核。对报名人员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需要核实的,提交旗公安部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