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赴东北师范大学招聘高中教师公告【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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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2019年度锡林郭勒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总体方案的批复》精神,为确保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赴东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计划
为切实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保证教师招聘质量,2019年11月30日参加由教育部指导,东北师范大学主办的在长春国际会展中心举行的“全国高校2020届毕业生教育人才招聘会”,为锡林郭勒盟三所自治区示范性高中招聘汉语授课教师28人,其中:锡林郭勒盟蒙古族中学2人、锡林郭勒盟第二中学15人,锡林浩特市第六中学11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免费师范院校及内蒙古自治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001年11月30日之前,1988年11月30日之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86年11月30日之后出生)。
6.免费师范院校及内蒙古自治区外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俱全),所学专业与岗位表要求的专业及代码一致。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人员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表要求的本科专业及代码一致。
7.具有相应专业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或符合相应专业高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师范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8.语文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为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证书取得时间以2019年11月30日之前为准。
9.服务期未满的特设岗位教师,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办理辞职手续的,也可报名。
10.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报考时须征得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11.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和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研究生(2021年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4.锡林郭勒盟在编在册教师不得报考(含通过院校招聘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30日上午8:30-12:00,报名地点:长春国际会展中心1—5号馆。
2.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须填写《2019年锡林郭勒盟面向院校招聘教师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2,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或现场填表),并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大学学毕业成绩单、高中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单)、普通话水平证书、英语等级证书(仅限于报考英语岗位人员)、同意报考证明(仅限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2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2020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现场进行,当场告知审查结果。
(三)初试。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1比例(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的岗位,将组织初试(现场答辩或笔试)后,按照该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进入试讲环节人选。初始成绩不计入试讲成绩,只用于确定进入试讲环节人选资格。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等于或少于3:1比例的岗位,报名人员直接进入试讲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