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提前7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报考人员资格复审需携带的证件或证明如下:《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教师资格证的必须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复审。
户口在区外的锡林郭勒盟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锡林郭勒盟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锡林郭勒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考“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的考生,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属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的,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属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以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报考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不提交所在单位或企业同意应聘证明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五)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通知书》上注明面试时间、考场地址、需携带的证件及面试须知等。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按要求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满分为100分。音、体、美岗位面试以专业技能测试及模拟讲课(备课40分钟、讲课10分钟,下同)方式进行,两项考试所占比例详见《面试通知书》。其他岗位面试以模拟讲课方式进行。面试时使用蒙汉英三种语言进行,汉语授课岗位及蒙古语授课汉语文岗位必须用汉语面试,其他蒙古语授课岗位必须用蒙古语面试,英语岗位全部用英语面试。对不按规定语言面试的,按零分处理。面试人员集中封闭后提供讲课内容。
3.面试环节当日内,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在同一考官组并使用同一套试题。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与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面试成绩也并列的,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体检通过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应组成考察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1.对考察合格人员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且未满试用期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辞职或以借调名义离开聘用单位,否则按违约处理。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和列编;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聘用地区同类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四、报考人员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客户端“蒙速办”APP、“蒙健康”APP申领“健康码”,并于考试当天按照要求出示。“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干咳、发热(腋下37.3℃以上)、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人员,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人员,须在自治区内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人员,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二)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盟教育局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期间,报考人员应自备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以外,须全程佩带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五)报考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日之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六)报考人员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管理。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报考人员,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七)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工作(不含二连浩特市招聘岗位)由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驻盟教育局纪检组、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组和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二连浩特市招聘工作由二连浩特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科技局纪检组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四)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六)本次公开招聘简章在锡林郭勒盟教育局门户网站和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信息网(http://www.xmpta.org.cn/)发布。其他招聘相关信息在锡林郭勒盟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
(七)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479—8268941(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举报电话:
0479—8221201(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0479—8278199(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锡林郭勒盟2019年度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表.xlsx
2.锡林郭勒盟2019年度公开招聘中学(含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表.xlsx
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