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徐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专业、人数、学历要求
详见《新沂市2012年公开招聘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教师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教育工作。
(二)学前教育专业。
(三)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
(四)限新沂籍(简章发布之日前为新沂籍)。
(五)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身体标准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所规定的条件。
(七)本市教育系统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八)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22日— 8月2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江苏省东陇海人才市场(新沂市中医医院对面)。
3.提供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新沂市2012年公开招聘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教师报名表》(可从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新沂人才网网站上下载)。
未就业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须有领导签字、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或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有效证明原件。
4.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2寸彩色证件照6张。笔试考试费100元。
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考试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注意事项
(1)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表提交后不得更改报考职位。
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考计划或取消该职位。
(2)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新沂市2012年公开招聘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教师报名表》,保证材料真实。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原则上由本人办理报名手续,确有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报的,代报者除提供报考者所需证件外,还须提供代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签名。
(3)报名期间,每天18:30在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报名情况。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卷面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包括《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新课程基础知识(占50%)和编写教案(占50%)两部分。
2.笔试时间:2012年8月28日9:00—11:00 。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012年8月27日下午3:00-6:00到江苏省东陇海人才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