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
4.面试分两部分:
(1)说课: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设计教案(50分钟)、限时说课(12分钟),占40分。
(2)基本技能测试:采取现场表演形式,包含声乐、器乐、舞蹈、美术四部分(考生所需伴奏带、乐器和其它器材等自备),占60分。
5.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证》。(领取面试证的时间和地点及笔试成绩、面试名单,同时在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新沂人才网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加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资格复审时,应聘者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未就业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其他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或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有效证明原件。招聘职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按《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凡举报反映问题者须提供书面材料并署真实姓名,同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调查线索。经查实,如有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四、聘用、待遇
公示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列新沂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事业编制。所有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
在报名初审、复审、考核及公示等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职位所需条件的,取消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笔试成绩、面试名单、面试成绩、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体检名单、考察名单和拟聘用人员的公示等将在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新沂人才网站上发布。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jsxinyi.hrss.gov.cn/
中 国 新 沂 人 才 网 网 址: http://www.htjob.net/
七、本公告由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6—88922218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0516—88931066
徐州新沂市2012年公开招聘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教师职位表.xls
新沂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