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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2012年公办教师招聘45名公告

时间:2012-6-18 13:51:17 点击:

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科学均衡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规定,经县政府批准,县人保局审核并报市人保局核准,县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45名。

一、招聘职位

详见《2012年睢宁县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教育工作,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位毕业研究生,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

(四)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户籍要求

1.报考高中教师职位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户籍不限。

2.报考幼儿园教师职位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学前教育、艺术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限徐州市户籍或生源。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2.近3年内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的;

3.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开除公职、解聘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从事教育工作情形的;

6.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2年6月25日—6月29日

报名地点:睢宁县教育局人事科(107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其他人 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户口簿。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证明;现场领取并如实填写《2012年睢宁县公办教师招聘报名表》。

报名时需交纳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张及报名费100元。

四、招聘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2012年7月5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一)笔试

1、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1和1:2(具体比例详见《2012年睢宁县公办教师招聘岗位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2、笔试内容: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笔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未达合格线,不予聘用。

3、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二)面试

所有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1、报考高中教师职位的面试方法: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设计教案(40分钟),说课(8分钟)。

2、报考幼儿园教师职位的面试方法:内容分为说课(70%)和才艺展示(30%)。说课: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设计教案(40分钟),说课(8分钟);才艺展示:进行限时才艺展示(3分钟)。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不参加笔试人员,其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人员,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在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snhrss.gov.cn)、睢宁县教育局、睢宁县教育网(网址:http://www. snxjyj.cn)公布。

五、聘用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检查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及毕业生档案交到县教育局,县人保局、县教育局共同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是相关证件逾期不交及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经复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睢宁县教育局、睢宁县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人员,县教育局按需求安排到相关学校任教。高中教师安排到农村高中学校任教,幼儿教师安排到公办幼儿园任教。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程序和规定组织实施,严肃考风考纪,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组织和个人,严格按照相关党纪政纪法纪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516-88307710(县监察局)

0516-88390825(县教育局监察室)

六、本简章由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睢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8390784

附件: 招聘职位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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