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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50名公告

时间:2012-7-6 16:48:22 点击:

徐州市泉山区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区教育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徐州市泉山区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全额拨款教师5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学历、年龄及户籍等条件:

(1)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非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

(3)本、专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年龄30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限徐州市户籍或生源地。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年龄35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不限户籍;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见岗位简介表)。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与报考人员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宜从事教育工作以及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2年7月14-15日9时—16时

地点:徐州市求是小学(煤建路24号,大福源超市南100米)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两寸同底版免冠正面彩照3张;

(2)《徐州市泉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泉山区政府网上下载或现场领取,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3)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4)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5)所报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的证明)等;

上述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原件退还。

有工作单位的另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家庭困难的考生凭相关证明免收报名费。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可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加面试。

(一)笔试科目: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和写作。

笔试总分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泉山区政府北院(淮海西路30号)和泉山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xzqs.gov.cn)公布。

(三)面试人选确定: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各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四)报考资格复审: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该职位依笔试成绩进行依次递补。

(五)面试:按照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报考中小学、特殊教育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课堂教学(说课)和答辩。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说课和才艺展示。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未达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均按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四、聘用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确定),并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徐州市泉山区政府网站上公示。

公示无异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其中,新参加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要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的单位,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意见, 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85936762

联系人: 周伟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区人保局85806097

区监察局83861011

附件:

1、招聘单位简介.doc

2、教师岗位简介表.xls

2、教师招聘报名表.doc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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