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技师学院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是全市唯一一所公办技工院校。学院坐落于市经济开发区,占地328亩,总投资2亿多元,目前学制班学生6000余人。随着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为及时补充人员,现公开招聘外聘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
3、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符合报名条件者,登陆淮海技师学院网站下载《淮海技师学院招聘外聘教师报名表》,填好后于2012年8月11日至8月1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到淮海技师学院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报名表》并提供相应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并最迟于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届时,淮海技师学院工作人员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试讲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试讲环节。试讲内容及顺序由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试讲当天现场抽签决定,准备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20分钟,不指定复习用书。试讲时间另行通知。
3、技能操作
实训教师加试技能操作。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法
⑴文化课教师、专业理论课教师:试讲成绩即为总成绩;
⑵实训教师:试讲成绩占50%,技能操作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
5、公示与聘用
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淮海技师学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在考核、公示与聘用阶段因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而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6、待遇
按照《淮海技师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淮海技师学院组织,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本简章由淮海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2860005
监督举报电话:0527-8286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