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实员工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淮海工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淮海工学院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12名,具体岗位、人数等要求详见《淮海工学院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表》,可登录淮海工学院人事招聘网(http://rszp.hhit.edu.cn,下同)查询。
二、报考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有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2. 心理健全、身体健康,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能履行应聘岗位的岗位职责;
3.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二本)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4. 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淮海工学院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表》) 。
三、报名办法
1.通过淮海工学院人事招聘网报名。
2.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每人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3. 报名时间:2012年2月1日― 2月20日,联系人:陆老师,联系电话:0518-85895084,13861439681。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聘公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上述证明材料均须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凡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考试
(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的内容主要是工作岗位所需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
(二)考试费用: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笔试费100元/人,考生考试前一天到淮海工学院人事处提交相关书面材料、领取准考证并交纳笔试费;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
(三)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成绩合格者中,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为笔试的当天下午。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告知考生。
(五)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计分。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
(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时,按同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淮海工学院人事招聘网公示7日。
(五)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办理使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的试用期、见习期管理按照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资待遇
1. 公开招聘的非在编人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组成,基本工资参照校内同类人员的标准执行,岗位津贴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2. 学校为非在编工作人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
七、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淮海工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淮海工学院人事处
二○一二年二月一日